|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郑州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体育局是主管全市体育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及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各县(市)、区体育工作和市属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的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规章制度;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 (四)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负责指导业余训练和优秀运动队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五)组织、指导体育科研和体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直属体育学校的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七)开展国际间以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工作。 (八)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体育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郑州体育史志的编纂工作;组织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拟定体育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群众体育处 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工作;制定全市群众体育项目的竞赛计划和竞赛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审批二级社会指导员;承接上级安排的群众体育比赛,开发社会商业性赛事。 (三)竞赛训练处 指导、监督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开发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社会各项赛事;负责各项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定全市业余训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市优秀运动队伍的训练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实施二、三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的考核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业余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承办上级安排的体育竞赛;指导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体育教练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训练基地的建设及设施的使用。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统计工作;管理各项体育经费;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大型体育比赛的财务管理和物资保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基建计划、工程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收益金的管理工作。 (五)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手续;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