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3年救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2003年救灾工作要点 2003年全市救灾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灾减灾预案,落实各项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努力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救灾工作,作好“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03年全市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年降水量正常略偏少,主汛期部分地区有洪涝,盛夏有中等强度伏旱;其中:冬季山区冷冻较大,有积雪和霜冻;春季有2─3次寒潮天气过程,并伴有大风冰雹,部分地区有春旱;初夏有连阴雨,部分地区有洪涝,从7月中下旬开始有30天左右的伏旱,长江沿岸地区偏重,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摄氏40度以上,盛夏期间有1─2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9月部分地区有低温阴雨天气。因此,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救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预防自然灾害,强化救灾工作,减少灾害损失既作为一项经济工作,又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宁可备而无灾,不可灾而不备,做到居安思危,警钟常鸣,有备无患,常抓不懈。 二、科学制定防灾救灾预案,增强救灾工作的主动性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总结2002年救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2003年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汛抢险、地质灾害防救、地震救援、森林防火、植物病虫害防治、人工增雨防雹等防灾救灾预案,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城市、工矿企业防灾减灾预案的制定。继续坚持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灾害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救灾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 三、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紧急救援能力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人员快速集结、物资快速到位、险情快速排除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管理办法,加快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援机制步伐。要加强对救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提高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渝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预备役部队在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落实抢险救灾专用装备、物资和器材,保障抢险救灾急需。 四、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全力恢复和发展灾区生产 坚持以安置灾民生活和恢复发展生产为救灾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妥善安置灾民,全力恢复和发展生产。要千方百计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有病能得到救治,绝不允许出现因灾流离失所、外出逃荒要饭的现象。要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灾区工农业生产,抓好多种经营,多渠道增加灾民收入,弥补自然灾害损失。要及时组织力量修复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搞好医疗卫生服务,及时对灾区进行消毒,确保灾后无疫病发生。要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趁火打劫的不法犯罪行为。 五、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走科技救灾之路 救灾是一项复杂的自然-社会、技术-经济系统工程,只有以现代航天技术、通信技术、遥感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为依托,才能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防抗、救援能力,有效减轻和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因此,市政府救灾办要牵头完成《重庆市自然灾害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并积极加强对外交流,争取利用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尽快建成我市自然灾害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救灾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救灾信息管理,提高灾情测报和灾情信息的处理能力,及时、准确掌握救灾工作动态。要加大减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现代新技术和新材料,建设减灾示范区,逐步实现救灾工作的现代化。 六、加强救灾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减灾规划的编制任务 要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和政府管理方式、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与深刻变革,加快救灾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研究制定适应各类责任主体,符合国际惯例的地方性救灾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救灾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高效有序运转。尚未完成减灾规划编制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和《重庆市2001-2010年减灾规划》(渝府发[2001]81号)文件的要求,2003年底前编制完成中长期减灾规划。 七、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和群众互助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和群众互助工作体系。立足于我市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基本市情,积极探索在政府主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多元投入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确保各项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际,分散农业经营的自然风险,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农房、农用生产资料和人身财产保险,增强农村群众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捐赠活动,广泛筹集救灾资金物资。进一步完善救灾款物专账专户和审计监督制度,将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审计、财政和救灾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 八、加强救灾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救灾干部队伍是推进救灾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救灾机构,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契机, 加强救灾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高效、廉洁、求真、务实、创新的救灾工作队伍。各级救灾战线的工作人员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灾区,深入受灾群众,千方百计为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