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消防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切实预防和 遏 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公消[2004]481号)和“12.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 好“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 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12.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 ”活动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季节。据统计,进入12月份,我市居民火灾、车辆火灾、电气火灾、厂房和仓库火灾以及由于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呈大幅上升的趋势。前一阶段我市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公安部“9.14”电视电话会议所提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民营企业还存在侥幸思想;二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存在开展不平衡、不深入、不落实现象;三是有的地区该挂“警示牌”的至今还没有挂;四是有的地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存在松懈厌战情绪。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出成效。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安部消防局“12.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于12月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以下工作是否落实:部署动员是否到位;该列入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是否真正动了起来;该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是否已经改正;该限期整改的是否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整改计划及整改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经组织了复查;该建立的长效机制是否已建立;该挂牌督办的是否已经挂牌;该报告政府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是否已经报告;该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是否真正停了下来。要通过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找出薄弱环节与工作疏漏,研究制定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对前阶段漏检、漏查的一定要补查,迅速掀起隐患排查整改的高潮。 二、扎实推进,不留死角,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制订“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方案,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要组织对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群众大型活动场所,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可能引起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和夜查,不留死角。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运行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的清理情况,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巡逻情况,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隐患单位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对节日期间群众集会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要及早介入,加大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坚决禁止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逐级做好火灾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掌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未收到《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的单位,要继续发放整改承诺书并督促其全面自查,对复查中发现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部门及单位,要提请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并责令其重新自查、复查。对存在未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责令其当场改正、限期改正、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止违法行为、强制拆除、停产停业或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警告、罚款、拘留的行政措施或行政处罚,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火灾隐患立销案制度,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火灾隐患彻底整改,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05年1月20日和3月20日之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6644214-2616. 淮南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