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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保局的要求,我市被列为安徽省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试点城市。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市、县区两级排污申报数据库,具备试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的基本条件。为实施好这一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应注重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遵循公开、公 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实施,稳步推进。 二、本次试点工作将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选择50家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其他企业也 可自愿报名,经批准后参加试点。 三、为加强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 化 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企业的评级结果并向社会公 布,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公开企业环境行为的周期为一年,原则上在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公布企业上一年度的评级结果。评级结果以颜色表示,共分绿、蓝、黄、红、黑五个等次(见附件2 ) 附件:1、淮南市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淮南市企业环境行为分级标准 淮南市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淮南市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附件2:淮南市企业环境行为分级标准 分级颜色 分 级 标 准 绿色 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或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达到先进水平 蓝色 企业的环境行为优于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并且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黄色 企业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红色 企业虽经污染控制,但环境行为未达到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黑色 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或发生特大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