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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和因工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渝办发[2003]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和因工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委员会,现将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何 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宋 平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 宏 市人事局局长 委 员:屈玉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奇 市人事局副局长 周作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登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科全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利川 市人民医院院长 鉴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和因工伤残程度等级的鉴定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和因工伤残程度等级的鉴定工作;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指定体检医院和聘请鉴定工作的医学专家。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由刘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