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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勘察、设计、测绘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勘察、设计、测绘市场,现就加强对勘察、设计、测绘单位监管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勘察、设计、测绘单位应对其提供给建设单位,用于申请规划行政许可的勘察、设计、测绘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勘察、设计、测绘单位在编制勘察、设计、测绘文件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测绘的规范和标准。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测绘活动,及勘察、设计、测绘文件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情况,市勘察设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