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发[2004]11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抓紧做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纲要》,严格执行《纲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工作制度、程序和机制,切实把《纲要》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近期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抓好《纲要》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纲要》的规定,把《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围绕《纲要》的学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开展下去。通过学习培训,使领导干部熟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公务员熟悉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规范、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为落实《纲要》、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省政府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建立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的领导集体学法制度。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我省将集中一段时间,组织省新闻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广泛深入地宣传《纲要》,反映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学习贯彻《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省政府法制办要组织一批关于依法行政的评论文章和理论文章,在省新闻单位的相关栏目上集中刊发。2005年上半年,省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主要新闻单位组成采访团,对学习贯彻《纲要》比较得力、依法行政工作比较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专题采访和深入报道,在全省形成学习贯彻《纲要》的良好氛围。要适时举办全省《纲要》学习培训班,为全省开展大规模的《纲要》学习培训活动培养骨干力量。

  二、明确工作任务,抓紧制定贯彻《纲要》的配套措施和工作规划

  按照《纲要》的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的要求,省政府研究确定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见附件)。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职责。要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尽快选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班子,拟订本部门、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确定工作进度,确保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协同部门和单位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职责的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所承担的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要于2005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法制办,由省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省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时,对属于部门权限内的任务,要及时印发并组织实施;对需要省政府决定的事项,要专题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加强指导,不断将全省贯彻《纲要》工作引向深入。

  省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要求,总结我省依法行政“三五”规划(2001-2005年)的成绩和经验,着手调研起草依法行政“四五”规划(2006-2010年),进一步落实我省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推进我省依法行政的进程。

  三、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基础性工作和全局性工作,对贯彻《纲要》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统筹规划,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督促检查,确保《纲要》得到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为贯彻执行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省政府将加强对《纲要》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2005年上半年,省政府将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活动,重点检查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学习贯彻《纲要》和本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举措、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制订情况和实施工作进度。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各市政府、各部门在贯彻《纲要》和本意见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政府。

  附件: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纲要》工作方案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纲要》工作方案

  为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我省得到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纲要》具体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省政府办公厅

  (一)会同省监察厅、人事厅,研究依法界定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行政决策的具体规则、程序,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公开、公示、听证制度,积极推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二)会同信息产业厅,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和查阅。

  (三)会同省信息产业厅、发改委,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不断拓展网上办理行政事项和政策信息查询的领域,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强化纵向和横向政务信息的交换与交流,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四)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完善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以及相应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级政府向上一级政府、政府所属部门向本级政府定期汇报依法行政情况的各项制度。

  二、省政府法制办

  (一)组织有关部门,调研起草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推进我省依法行政进程。

  (二)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宪法》、《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和少而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研究建立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专家论证评估制度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立法项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三)组织有关部门,改进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和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积极探索和推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听证制度、登报征求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程度。凡重大立法项目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公开征求全社会的意见,有关意见的吸收情况必须及时进行反馈。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降低政府立法成本。

  (四)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修改和废止的启动机制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实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评价与定期清理制度。涉及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的,应当及时提出相关建议和草案。

  (五)会同省监察厅、编办,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积极推行集中审批制、告知承诺制等便民制度和措施。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配套规定。

  (六)会同省人事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范和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并依法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告,保证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基础上,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七)组织有关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执法文书,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

  (八)会同省人事厅、编办、监察厅,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界定各执法主体的执法职责,科学设置执法岗位,保证执法职责、岗位、责任的有机统一。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具体的评估、考核、奖惩办法。

  (九)建立健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异议时的处理机制和具体的修改、说明、反馈以及错误责任追究办法。

  (十)会同省人事厅、监察厅,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机制。研究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会同省人事厅、监察厅、财政厅,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拓展综合执法的范围和领域,提高行政执法成效,解决多头执法和执法效率低的问题。

  (十二)会同省人事厅、司法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使领导干部基本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分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核的具体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省发改委

  会同省经贸委、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济南证券办等部门,积极探索和完善进行经济调节和强化市场监管的有效方式与途径。建立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实现不同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突出体现市场机制优先、群众自主优先和行业自律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间接的、动态的、事后的调节和监管方式,逐步强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省人事厅(省编办)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实现政府职能、机构、编制的法定化。根据法律规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科学划分和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各部门的职能,科学、合理核定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定额,实现职责、岗位和工作要求的统一。打破政府机关人员“终身制”,建立灵活顺畅的人员进出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保证政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二)会同省国资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会同省发改委、国资委、经贸委、民政厅、财政厅、监察厅、工商局等部门,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四)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司法厅,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专门法律知识等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与能力。

  (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年度考核制度和日常考核制度,并相应制定具体的配套办法,完善相应的考核程序和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的考核情况,作为任用和奖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六)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

  (七)会同省财政厅、法制办,研究制定切实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

  五、省财政厅

  (一)会同省发改委、人事厅、物价局,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清理和规范各种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等各项财经制度,严禁行政机关设立“小金库”。建立健全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管机制,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或者补偿的权利。研究探索行政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

  六、省监察厅

  (一)会同省信访局、法制办,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渠道,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和配套的工作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

  (二)会同省人事厅、法制办,建立健全政府对所属部门及直属机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贯彻落实《纲要》不力或有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会同省人事厅、法制办,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考核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对所属部门及直属机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经常性监督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研究层级监督的新方式、新举措,探索建立法制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

  七、省司法厅

  (一)会同省信访局、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劳动保障厅、监察厅,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预防、排查、处理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安定。

  (二)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的新机制。

  (三)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严格落实,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八、省信访局

  会同省监察厅、法制办,完善接访制度,健全责任制度、处理制度、追究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或者通过网上反映、举报、投诉的实际问题,保障信访人、举报人、投诉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九、其他

  (一)省安监局、公安厅、卫生厅、农业厅、交通厅、环保局、煤炭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和有关制度,提高政府抵御、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加强安全生产与防护的各项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民政厅、公安厅、建设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文化厅、教育厅、人口和计生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工商局、人事厅、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要研究健全和完善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障等制度,创新户籍管理制度和城市管理制度,改进科技、文化、教育和其他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模式,严格落实有关人口、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促进人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观念,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能力,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三)公安、工商管理、税务、质量监督、建设、交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要重点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议执法行为制度、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制度。

  (四)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农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重点研究如何界定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12月24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组织)的公告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0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