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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级有关部门自清自查的基础上,市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130项年检年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年检年审事项77项,取消率达592%;保留年检年审事项53项,其中15项在市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9项在行政相对人集中地直接办理,29项在市级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办理。现将《绍兴市级部门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检年审保留事项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绍政发[2004]73号)的有关要求,对已经取消的年检年审事项,一律停止实施,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保留的年检年审事项,要采取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的方式,实行一窗对外,限时办结,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 绍兴市级部门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检年审保留事项实施方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