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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内各局级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部门和镇的负担,确保各项考核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对部门和镇的各项考核评比检查工作统一进行。现就2004年部门和镇考核评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直部门目标考核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05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14日。 (二)考核对象 县域内70个行政、事业单位(20个镇除外);部门单项考核未包含的考核对象,由部门自行安排时间检查。 (三)考核评比内容 纪 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组织部:组织建设工作 宣传部:思想宣传工作 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党建目标 信访办:党政信访工作 法建办:法制建设工作 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外经委:2004年招商引资工作 (四)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县委办:唐 敏、李小玲、王 峰、李 兵、刘定久 县府办:罗道书、钟元泽、邓施中、赵景贵 纪 委:苏增强、彭昌权、雷华初、粟 扬 组织部:张声宇、罗 雄 宣传部:林 勇、刘 宏、周世忠、胡高彬 党工委:吴开琼、谭朝菊 信访办:郭素秀、喻 鸿、刘显容、左 莉 法建办:薛永福、代学英、陈 斌、赖安利 安监局:陈良明、唐世全、屈凤明、吕 彤 外经委:李 刚、易 晋、刘 阳、王媛媛、叶 林 (五)考核分组 本次统一考核评比工作共分4个组,每组检查17-18个部门,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从每个有考核任务的部门抽调4名以上精通业务的干部,分别组成4个考核组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完后由各部门汇总本部门考核情况,并拿出考核评比结果,由县委督查室汇总交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 (六)考核方法 考核共分两大部分:部门工作目标考核(90分)和民主评议考核(10分)。被考核单位按要求在2005年1月14日前通过我县党政网将自查报告发邮件至县委督查室(邮件地址:xwbdck@xfrc.cq.gov)和县政府督查室(邮件地址:ganxianhua@ xfrc.cq.gov),同时将2004年3月1日后获得的各类表彰证件(原件)报县委督查室(B座502室)。 1.工作目标考核方法 (1)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总分90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意见(荣昌委发[2004]15号)执行(见附件1)。 (2)从每个参加考核工作的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由县领导带队分成4个考核小组到部门进行考核检查,县领导所带的检查小组原则上应回避自己所分管的部门。 (3)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目标考核的初审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评定及奖惩意见。 (4)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考核评定及奖惩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查批准。 2.民主评议考核方法 (1)民主评议从部门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总分10分。由上级(5分,包括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级(5分,包括镇和部门)构成。 (2)民主评议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标准分分别是10分、8分、6分、4分。 (3)民主测评表附在本通知后面(见附件2),各单位自行下载测评表,请县领导、各部门、各镇在打分后将测评表密封盖章后于2005年1月14日前返回到县委督查室,县委督查室做好保密工作。凡未按时返回测评表的单位,将对其进行扣分;未报送测评表的单位,取消其被考核资格。 (七)考核步骤 2005年1月5日考核开始,由县领导带队到部门进行工作目标考核,各组考核时间自行安排,2005年1月14日前结束部门目标考核。各组考核完后于2005年1月17日前将考核打分表报县委督查室,由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汇总后将情况交县委县政府审核,县委县政府审核后公布考核结果。 二、20个镇的考核评比工作 (一)考核评比时间:2005年1月17日至2005年1月20日。 (二)考核评比对象:全县20个镇 (三)考核评比内容: 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荣委办发[2004]25号、荣纪发[2003]21号、荣纪发[2004]19号) 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荣昌委发[2004]31号) 宣传部: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荣昌委发[2004]31号) 信访办:信访工作(荣委办发[2004]122号) 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民政局:优抚、救济、殡改、双拥、低保、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法建办:法制建设工作,“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荣委办发[2004]53号) 招商局:招商引资工作(荣昌委发[2004]22号) 建 委:小城镇建设和农民建房(荣昌府发[2004]32号) 农 办:各镇经发办2004年工作(荣府农发[2004]9号) 经 委:企业发展、明星企业评选、纳税大户考核工作(荣昌委发[2004]33号) 统战部:统战工作(荣昌委发[2004]31号) 合作经济联社: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考核办法、“两社两化”工作(荣昌府发[2004]18号、荣昌府办发[2004]49号) 农业局: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荣农发[2004]15号) (四)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县委办:唐 敏、王 峰、李 兵、刘定久 政府办:罗道书、钟元泽、邓施中、赵景贵 纪 委:苏增强、彭昌权、雷华初、粟 扬 组织部:张声宇、罗 雄、朱成全、甘光文 宣传部:林 勇、刘 宏、周世忠、胡高彬 信访办:郭素秀、喻 鸿、刘显容、左 莉 安监局:陈良明、唐世全、屈凤明、吕 彤 民政局:李邦友、李成富、何成义、黄道富 法建办:薛永福、代学英、陈 斌、赖安利 招商局:李 刚、易 晋、刘 阳、王媛媛、叶 林 建 委:刘广卫、贺光毅、黄 刚、邬 丽 农 办:文德祥、张德智、曾大荣、潘峻峰 经 委:陈 杰、乔桂平、刘德坤、夏 英 统战部:王荣平、海 敏、刘纲华、刘显华 合作经济联社:赵石澜、段绪明、郭宗荣、陈 楠 农业局:朱 鹏、刘 沛、王仕彪、杜永清 (五)考核评比分组 本次统一考核评比工作共分4个组,每组检查5个镇,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从每个有考核任务的部门抽调4名以上精通业务的干部,分别组成4个考核组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完后由各部门汇总本部门考核情况,并拿出考核评比结果,由县委督查室汇总交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 三、考核评比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和镇在集中检查前作好准备; 2.请各组考核成员作好考核准备,对各项考核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3.各考核小组组长要切实做好对本组检查评比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4.请各组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对部门和镇考核的具体时间自定; 5.各考核评比小组要轻车简从,凡需用餐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餐,以免给部门和镇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6.各考核评比组一律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赠送的各种土特产品和各种名目的辛苦费、补助等; 7.各部门不得在统一检查、考核、评比之外,再组织检查组到各部门和镇检查。 2004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