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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切实负起组织、指导、协调的责任,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认真负起牵头责任,并于12月30日前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扎实抓好落实工作。请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5]8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和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根据全国办事公开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05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闽政办[2005]66号),以及我市深入开展“学习厦门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活动的要求,按照2005年12月15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对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委编办:负责组织、协调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和市审改办的日常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监察审改工作,组织、指导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行政审批收费改革(侧重收费标准),规范行政许可收费行为,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审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行政审批收费改革(侧重收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收费行为,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审改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审改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审改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审改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审改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协助市委编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协助市监察局做好组织、指导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再造审批、审核工作流程,优化、简化审批工作程序,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工作。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精神,原体改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人员继续协助市委编办做好清理审批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审改办相关工作。 二、明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审改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具体分成三个工作小组: 1、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审核小组 组长:陈永连(市委编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市委编办1人、原市体改办1人、市政府法制办1人、市监察局1人。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审核。 2、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小组 组长:林少松(市财政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市财政局1人、市发改委(市物价局)1人。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收费的清理,规范收费行为。 3、行政审批提速和再造工作流程小组 组长:毛振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人员:市行政服务中心1人、市建设局1人、市国土局1人、市城乡规划局1、市工商局1人。 主要职责:负责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再造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1、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国家、省上对审改工作的部署,对照厦门市的保留项目,对各单位填报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核,提出保留、合并、下放或取消的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公布保留的市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明确审批的事项和实施机关。凡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有关服务项目统一纳入窗口对外办理和服务。(由市委编办牵头负责,原市体改办配合) 2、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对所有保留的审批项目,各部门必须制定加强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的办法,制定审批操作规程,并对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在网上和办公场所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审批后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脱节。对下放和改变审批方式的审批事项,明确承接的组织和机构,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不得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审批权下放或授权下属单位办理。(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办法) 3、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此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下放或授权一批实质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到县(市、区),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由市委编办牵头负责,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4、调整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能和编制。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调整优化市级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理顺职责分工,切实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头审批等问题,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提高行政系统的整体运作效率。(由市委编办牵头负责,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5、清理审批收费,规范收费行为。结合此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严格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收费。要严格区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杜绝将部门应履行的职责转移到下属单位挂靠收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行政许可收费的管理和公示工作,做到依法收费,并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没有法定依据的年检、年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切实减轻行政许可相对人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物价局)配合] 6、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参照厦门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的新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再造审批、审核工作流程,优化、简化审批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凡是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此相关的服务事项,都应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统一受理窗口,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试行首席代表制。行政监察部门要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审批效能监察机制,确保审批行为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制定并完善财政性、非财政性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阶段式并联审批、审核办事流程表。进一步改革项目审批服务方式,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试行行政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服务相分离。建立健全审批项目协调督办机制,明确项目审批协调督办的内容、对象、程序,确保审批服务通道的畅通。对服务类审批项目,应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如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权籍登记“一体化”管理等。(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配合) 7、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工作。一是成立市网上审批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对网上审批服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二是拓展网上审批服务的范围和项目。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它事项办理全部上网,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开展网上受理工作,进行网上流转、网上下载、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和服务。三是加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四是大力推进市、县(区)及部门单位网络系统建设。[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未入驻部门单位统一受理窗口和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四、时间安排 市级政府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2006年2月完成的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5年12月底前):市审改办项目清理和审核小组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并与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保留或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相衔接,重点是对目前还无法提出处理意见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阶段(2006年1月25日前):对所有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与否提出处理意见,并与各单位见面,逐项逐条地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将拟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 第三阶段(2006年2月15日前):由市政府公布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明政办[2005]1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