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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相关企业: 《阿坝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阿坝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阿坝州环保局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阿坝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测算合理分配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以实施集中处理工程为重点,坚持完成“十一五”减排总目标与完成年度减排目标相结合,控制“增量”与削减“存量”相结合,集中处理与点源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州、县联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加大投入,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为经济发展争取环境容量空间,努力实现我州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量减排和控制目标 到2010年底,全州COD、NH3-N年排放量总量目标,分别控制在8000吨、800吨,COD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865吨,削减比例为9.8%,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5000吨以内,烟(粉)尘排放总量控制在8400吨以内。2010年底,全州主要河流断面和跨州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岷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目标(Ⅲ类)并力争稳定在Ⅱ类水域标准内,重点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以上,重点景区环境质量稳定在一级以内。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全面清理涉水工业项目,对污染物浓度不能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按程序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二是继续稳步推进我州高载能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削减特征污染物烟(粉)尘的排放量。2008年底前,完成《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报告》和《四川省“十一五”环保规划》中我州所承担的涉水工业治理项目的50%,2010年底前完成规划中所有涉水工业治理项目,确保全州主要河流断面和跨州界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岷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目标;2010年底前完成《阿坝州“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二)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1.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深入实施环境综合整治。2007年重点围绕岷江流域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旅游集镇、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整治;2010年底前,完成《岷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我州区域内综合治理项目以及《阿坝州“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的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实施效果。 2.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200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设标立界工作。 3.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为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在重点县城及旅游集镇继续开展饮食油烟治理,积极推进饮食服务业“煤改气”工作,推广使用天然气、电、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原煤消耗量,在有条件的农村大力推广节能沼气。 4.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生产设施,控制SO2排放总量。 (三)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依法按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2008年完成所有重点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偷排、漏排行为。 (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控制污染总量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并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建设。 (五)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2007年底前,九寨沟县漳扎镇污水处理厂、松潘县川主寺污水处理厂、马尔康县污水处理厂、小金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黄龙污水处理厂、九寨沟甘海子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运行,小金县四姑娘山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投入运行。2010年底前全州13县全部建成较规范的垃圾处理场。全面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介入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确保我州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省级要求。 (六)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培育循环经济试点工程 认真落实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提高资源利用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料使用为重点,促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促进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2007年底前全州4户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分期分批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七)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淘汰一些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尽快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生态企业,培育资源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八)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广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实现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我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控制目标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必须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全州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主线,做到“五个落实”:一是落实到产业结构调整中,依靠淘汰落后生产力减排;二是落实到区域、流域综合整治中,依靠污染治理减少总量;三是落实到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依靠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减排;四是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以新带老消化总量;五是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 阿坝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领导全州的污染减排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县人民政府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州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由州环保局牵头,各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各县按照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二)制定计划,落实项目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艰巨,各县要抓紧制定污染物削减实施计划,并根据实际各年度开工建设的减排工程项目,把每个指标落实到具体的减排项目上,要责任到人,落实工程项目资金,做到减排工程项目的资金、责任落实。 (三)加强目标管理,严格考核 州政府对各县下达污染总量控制和削减责任目标,将总量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形成完善的环保目标保障体系。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污染物减排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力,减排任务未能按期完成,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各县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责任考核体系,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考核,确保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管 州、县环保部门要加大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纠正污染治理设施闲置的错误作法,打击偷排等违法行为,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保持设施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