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规定》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潮州市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应当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第三条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四)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及定期清理情况;

  (六)行政复议及诉讼工作情况;

  (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情况;

  (八)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配置及调整情况;

  (九)其他依法应当报告的情况。 

  第四条 各报告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

  第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市法制局,由市法制局汇总后呈报市政府。

  我市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法制局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第六条 各报告单位的行政首长为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

  第七条 各报告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承办本单位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的具体工作,应按时形成书面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上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潮府〔2009〕23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21.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