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核查计分办法》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各中央企业:

  为推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进一步落实全员业绩考核责任,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09〕300号),我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核查计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九日

  为全面推动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最大范围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中央企业各级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中央企业稳健科学发展,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09〕30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核查办法。

  一、核查内容

  根据《指导意见》,核查内容重点包括考核机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应用、监督检查、考核范围等五项。

  (一) 考核机构。

  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业绩考核组织体系。核查具体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

  2.建立工作机构。

  3.集团负责人担任考核机构负责人。

  (二) 考核制度。

  要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业绩考核的机制和制度保证。核查具体内容包括:

  1.制定全员业绩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制度。

  (1)总部对集团领导班子副职考核制度。

  (2)对集团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考核制度。

  (3)对集团总部员工考核制度。

  (4)对所属二级企业负责人考核制度。

  (5)二级企业对领导班子副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考核制度。

  (6)二级企业对三级企业负责人考核制度。

  2.建立、健全考核档案。

  (三) 考核结果应用。

  要高度重视业绩考核结果的应用和反馈,提出改进方向,引导先进企业、优秀管理者和员工不断创造卓越业绩,合理确定业绩考核结果的分级比例,避免考核等级的平均化倾向,促进企业深化内部制度改革。核查具体内容包括:

  1.企业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

  2.对各级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

  3.对各级领导班子副职的薪酬分配系数适当拉开差距。

  4.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和岗位调整挂钩。

  (四) 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自查,强化督导检查,持续改进和提高全员业绩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注重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的统一,对考核过程中目标的执行、评价、反馈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等各个环节实施闭环管理。核查具体内容包括:

  1.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公开。

  2.集团对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督导检查。

  3.各级企业定期对考核工作自查。

  4.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对象反馈。

  5.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考核办法、考核过程受群众监督。

  (五) 考核范围。

  要切实加大业绩考核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实现考核的全方位覆盖,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压力从上到下层层传递。核查具体内容包括:

  1.对集团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

  2.对集团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考核。

  3.对集团总部员工的考核。

  4.对所属二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考核。

  5.二级企业对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

  6.二级企业对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考核。

  7.二级企业对三级企业负责人的考核。

  二、计分规则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第三十二条“对于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扣减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的规定,制定计分规则。

  (一)按照《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调查表》填报情况、国资委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督察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扣减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最多扣1分。其中“考核机构”权重10%,计0.1分:“考核制度”权重20%,计0.2分:“考核结果应用”权重20%,计0.2分:“监督检查”权重20%,计0.2分:“考核范围”权重30%,计0.3分。

  (二)“考核机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应用”、“监督检查”4个项目中,每缺失1小项扣减0.1分。

  (三)“考核范围”项目中,每小项的覆盖率低于90%的扣减0.1分,最多将所属考核项目分值扣完。

  (四)对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企业,一经查实,直接扣1分。

  三、组织实施

  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一)请各中央企业于每年3月20日前将《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调查表》报国资委(综合局),同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加强对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按时报送相关情况。

  (二)国资委业绩考核领导小组择机开展督查、指导。

  (三)监事会对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在充分调研、摸清实情的基础上,选取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效果好、有特色的企业,适当时候组织交流、研讨。

  附件:1.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调查表

     2.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评分标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核查计分办法》的通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综合〔2010〕115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减灾与抗震工作2009年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30.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