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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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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二十周年,随着纪念日期的到来,全国掀起了一股“宪法热”。12月4日,首都各界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集会,庆祝现行宪法颁布二十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12月26日,新的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听取宪法讲座。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开幕前夕,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集体学习宪法。社会各界学习宪法也是方兴未艾,各种有关宪法的报告会、讲座和座谈会接连不断。一度沉寂的宪法学研究,再度热起来,理论界对宪法和宪政的研究和讨论不断深化。有关宪法司法化、完善违宪审查监督机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话题不绝于耳。新闻媒体频频聚焦宪法,有关宪法案例的讨论,不断见诸报端。在公民中,更多的人正在学会用宪法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确,宪法、宪政、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成为我们政治生活、法律生活中的一个流行词。

作为我国专业出版法律类图书的中国法制出版社,在今年年初,敏锐地提出编写一本宪法条文解释方面的书,以满足社会各界学习研究宪法的需要。对中国法制出版社的约请,作者曾犹豫良久,因为现行宪法已颁布二十余年,对宪法的研究和介绍已有丰硕的成果。市面上各种大同小异的宪法教科书版本,数也数不过来;宪法释义方面的书也不下十余种;另外还有各种宣传讲话版本等。如果只是将现有的内容进行拼凑,没有任何价值,也无异于“图财害命”,因为浪费读者的时间和金钱。但在思虑之中,发现一条充分理由,宪法条文内涵深刻,学习研究宪法,应从条文着手。这是深化宪法条文研究的良好机会,应当尝试做一下。最后,鼓起勇气,签下了出版合同。

作者长时间在国家立法机关工作,对我国的宪政实践有一些了解和思考,写作中尽力体现“实、新”的风格和特点。作者在写作中比较注意突出以下几点:一是与我国的法制建设相结合。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这些立法大大丰富和充实了宪法的内容。如宪法规定的教育制度、审计制度、预算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颁布了有关法律,使这些制度更具体、更明确。二是与我国的宪政实践结合起来。1982年以来,我国进行了丰富的宪政实践,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进行了广泛的探索,称人大是“橡皮图章”已成往事。三是紧密联系宪法、宪政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结合条文对涉及宪法的有关问题给出作者的思考。四是突出释“疑”,重点研究探讨在理解条文中容易出现不同认识或难以把握的问题,而不是一般地、泛泛地解释宪法条文。是否做到了这几点,只有读者能评判。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进行写作是困难的,不断有新的工作插入,曾几度中断。但是,2003年春天是不平凡的,给人必须完成这一工作的压力。SARS突然偷袭北京,继而扩散到华北。突然间,京城弥漫着一种莫明其妙的恐怖气氛。因为谁也不知道,SARS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袭击谁,人人都企盼这种“梦魇”尽快结束。SARS给我们提出了不少宪法问题,例如:公民的知情权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在防止社会引起恐慌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之间寻找平衡点;是否应当建立紧急状态制度;在紧急状态下,对公民的权利可以作那些限制,政府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再有,湖北公民孙志刚在广州工作,外出时因未带证件,被收容遣送,后被人殴打致死。此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三位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所有这些事情,都给作者一种责任感、义务感,应当义不容辞地为宪法研究、宣传添砖加瓦。

宪法条文的内容非常丰富,一条一款就可以做一篇论文,甚至是写一本专著,这区区三十余万字的解释不可能把宪法的内容都涉及到,都说清楚。作者也无此奢望。如果读者看了本书,对宪法产生了兴趣,对宪法内容获得一些感性认识,或者发现宪政实践的一些问题,引发一些思考,这恐怕就是作者最大的满足。

本书第一章和第二章及第三章的第七节由刘松山同志执笔,第三章和第四章由许安标同志执笔,完稿后由许安标同志统稿。最后,还要说一句所有出版物前言里都有的“套话”:“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是诚恳的,期待您的批评、指正,等待与您对话和沟通。

作    者

2003年6月30日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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