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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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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商务部网站地方商务之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信字[2004]1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商务之窗内容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的通知》(商信字[2005]11号)下发后,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各自维护、同步发布”的原则,在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地方商务之窗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地方商务之窗日信息发布超过6000条,日均访问量近200万次。地方商务之窗已成为宣传地方商务工作和招商引资的重要窗口,对推动和促进地方商务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地方商务之窗建设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信息质量不高、互动功能不强、空站空栏现象突出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地方商务之窗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商务之窗内容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的通知》(商信字[2005]11号)要求,突出业务性和原创性,在商务之窗上主要发布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管理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原创性信息,包括政策通知、统计数据、领导讲话、工作调研等。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内容组织和审核办法及信息上网工作规范,确保上网信息的及时和准确。对发布的信息要严格要由公务员负责内容提供、审核和上传,不得把商务之窗委托给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管理,搞以包代管、以摘代发。凡商务部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已发布的信息,地方商务之窗原则上不得转载。
  为杜绝无效信息上网,自2006年7月1日起,各地方商务之窗上网信息量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不超过100条,业务相关性达到100%,原创信息比重不低于80%,每条信息原则上不低于100字。

  二、继续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商务之窗内容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的通知》(商信字[2005]11号)要求,加强使用培训,做好宣传推广。
  培训工作要以消灭空站空栏为目标,大量空站空栏的存在,既会影响商务部网站的整体形象,也会导致社会公众的不满,必须引起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争取用半年时间,以省级为单位,彻底消灭空站空栏现象。
  要加大商务之窗的宣传力度,通过会议、报刊、网站链接等方法扩大对地方商务之窗的宣传。
  自2006年起,商务部网站每年将组织对各类子站的测评工作。是否消灭空站空栏和访问量大小是地方商务之窗测评的两个重要指标。对测评合格的地方商务之窗网站,我部将继续按照原有规定,对宣传培训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三、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宣传报道
  根据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2006年全国商务领域将着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品牌万里行”、“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为及时反映工程进度,交流经验和做法,商务部网站已在省级商务之窗中设立重点工程栏目,下设各项工程子栏目。各商务之窗要重视重点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重点工程栏目的维护和更新。

  四、重视新增功能使用
  为进一步做好网站的服务工作,最近商务部网站对内容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了新闻联播推荐、商务专题、招商引资、供求发布、网上调查等功能。各级商务之窗要重视新增功能的学习和使用,丰富网站内容,搞好服务。为帮助联络员尽快掌握这些新增功能,商务部网站管理部门近期将组织专门培训,有关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地方商务之窗是反映各地商务工作的重要窗口,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公共服务的重要门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之窗的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使之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增强服务性和实用性。各地在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过程中的意见和要求,请及时与商务部(信息化司)联系。
  联系人:赵秀芬
  电话:010-65198454
  传真:010-65197494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办公厅
商办信函[200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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