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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国展览业的健康发展,我部拟对我国展览业的基本数据、发展情况、主要问题等现状进行专题调查。现将有关亭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调查单位,包括展览馆,展览公司,与展览直接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 二、调查内容 对本地区2001一2003年展览业的主要指标与数据、发展情况及主要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填写《2001一2003年中国展览业》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可以从商务部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www.caitec.org.cn)。同时,对展览业现状进行简要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在报送正式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本。其中,《2001一2003年中国展览业》调查表必须严格按附件格式制成EXCEL电子表格。 (二)报送时间:2004年7月31日前。 专项调研工作已委托商务部研究院成立了课题组,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明确具体联系人,并认真做好展览业情况的调查工作,按期将调查情况报送课题组。 联系人: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杨宝京,电话:010一85187031,传真010一85187034,E_mail:yangbaojing@mofcom.gov.cn 商务部研究院张育林,电话:010-64216661转6109,E_mail:dtmd@caitec.org.cn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展览业专题调研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商改字[2004]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