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第101届广交会进口展于2007年4月15日至20日在广州成功举办。在展览会筹备过程中,各驻外经商机构积极在驻在国进行宣传和推广,为首次进口展的顺利举办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第102届广交会将继续在琶洲展馆单设进口展区,面积2万平米。为做好进口展的招商招展工作,现请各驻外经商机构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驻在国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推介。第102届进口展区设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珠宝首饰、食品及农产品等10个展区,各商务机构可结合展品范围、驻在国(地区)产业优势和我国市场的需求,有重点地宣传和推广。对于美国、欧盟、土耳其以及拉美、北非等与我国有较大贸易逆差的国家和地区,所在经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展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对我有贸易前景的企业宣传,力争吸引更多当地企业参展。驻最不发达国家(名单附后)商务机构要积极宣传我对其企业参加广交会免收展位费的优惠措施,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企业来华寻找商机。
  
  二、多渠道宣传,广泛进行招展。进口展筹备时间紧,各经商机构要充分发挥各方积极因素,继续向有关政府部门、商会等行业中介组织推介和推广进口展,推动当地组织中小企业及重点企业参展。
  
  三、广交会进口展继续实行直接报名和代理招展相结合,欢迎有影响、有信誉、有一定招展能力的工商机构或展览公司作为招展代理,各经商机构可继续推动当地制造行业商(协)会等相关工商机构加强与广交会的合作。
  
  现将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组展工作方案发去,请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进展及意见建议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如境外企业咨询第102届广交会具体参展事宜,可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系。联系人:赵建青,安妮;电话:008620-26080909;传真:008620-83335880;电子邮箱:vip_service@cantonfair.org.cn;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附件:1.第1O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的通告(中、英文) (英文略)
  
  2.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1
  
  
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的通告

  
  现将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安排
  
  筹展时间:2007年10月9日-13日
  
  展览时间:2007年10月15日-20日
  
  撤展时间:2007年10月20日18:OO-21日23:00。
  
  二、展区地点
  
  中国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中国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21.2、22.2展厅
  
  三、展览面积
  
  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
  
  四、参展展品
  
  按产品类别设定10个产品区: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珠宝首饰、食品及农产品。
  
  五、展位价格
  
  展位按光地和标准展位两类形式出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
  
  为支持境外企业参展,进口展区的展位价格按免费和7.5折两种标准对境外参展商给予优惠,具体为:
  
  (一)对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参展商,给予免收展位费的优惠。
  
  (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参展商按定价7.5折优惠,即光地价格为225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22500元人民币。
  
  六、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的境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展。
  
  (二)申请方式
  
  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报名参展,也可以通过外贸中心委托的招展代理参展。
  
  (三)代理机构标准和安排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向外贸中心申请作为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代理:
  
  1、在本地区本行业有经验、有影响、有信誉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工商机构或展览公司。
  
  2、在本行业有经验、有影响、有信誉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国大陆地区内的商协会或大型企业。
  
  3、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一般不超过一个代理。招展代理一律限于一级代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代理。
  
  4、每家代理招展机构负责代理招展的展位规模原则上至少为净展览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为避免交叉,外贸中心将根据各代理机构招展的能力,合理划分各自招展市场和商品范围。进口展区的委托代理招展期限仅限于第102届。今后的代理合作,将视本届代理质量以及广交会进口展区以后的相关安排情况,在同等代理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展时间
  
  招展代理机构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外贸中心收到申请后,于2007年7月6日前确定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代理,并与其签订《招展代理协议》。
  
  参展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外贸中心收到申请后,于2007年8月20日前发出展位确认书。
  
  (五)联系方式
  
  直接向外贸中心报名参展的企业〈除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企业)以及有意向成为进口展区招展代理的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展览公司,请联系: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公司,李德为先生,电话:0086-20-26081862,传真:0086-20-86680925-31,邮箱:cief@fairwindow.com。
  
  直接向外贸中心报名参展的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企业或有意向成为进口展区招展代理的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工商机构,请联系:外贸中心外联处,赵建青先生,电话:0086-20-
  
  26080909,传真:0086-20-83335880,邮箱:ciefexhibit@cantonfair.org.cn。
  
  有意向成为进口展区招展代理的中国大陆地区内的商协会或大型企业,请联系: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张程先生,电话:0086-20-26080812,传真:0086-20-86681600,邮箱:imagent@cantonfair.org.cn。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2
  
  
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非洲:(34个)
  
  贝宁、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乍得、埃塞俄比亚、几内亚、莱索托、马拉维、马里、尼日尔、卢旺达、索马里、苏丹、乌干达、坦桑尼亚、中非、冈比亚、佛得角、科摩罗、几内亚比绍、吉布提、赤道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多哥、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刚果、赞比亚、安哥拉、厄立特里亚、塞内加尔
  
  亚洲:(10个)
  
  阿富汗、不丹、老挝、马尔代夫、尼泊尔、也门、孟加拉国、缅甸、柬埔寨、东帝汶
  
  大洋洲:(5个)
  
  萨摩亚、瓦努阿图、图瓦卢、基里巴斯、所罗门群岛
  
  美洲:(1个)
  
  海地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第101届广交会进口展于2007年4月15日至20日在广州成功举办。在展览会筹备过程中,各驻外经商机构积极在驻在国进行宣传和推广,为首次进口展的顺利举办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第102届广交会将继续在琶洲展馆单设进口展区,面积2万平米。为做好进口展的招商招展工作,现请各驻外经商机构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驻在国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推介。第102届进口展区设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珠宝首饰、食品及农产品等10个展区,各商务机构可结合展品范围、驻在国(地区)产业优势和我国市场的需求,有重点地宣传和推广。对于美国、欧盟、土耳其以及拉美、北非等与我国有较大贸易逆差的国家和地区,所在经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展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对我有贸易前景的企业宣传,力争吸引更多当地企业参展。驻最不发达国家(名单附后)商务机构要积极宣传我对其企业参加广交会免收展位费的优惠措施,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企业来华寻找商机。
  
  二、多渠道宣传,广泛进行招展。进口展筹备时间紧,各经商机构要充分发挥各方积极因素,继续向有关政府部门、商会等行业中介组织推介和推广进口展,推动当地组织中小企业及重点企业参展。
  
  三、广交会进口展继续实行直接报名和代理招展相结合,欢迎有影响、有信誉、有一定招展能力的工商机构或展览公司作为招展代理,各经商机构可继续推动当地制造行业商(协)会等相关工商机构加强与广交会的合作。
  
  现将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组展工作方案发去,请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进展及意见建议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如境外企业咨询第102届广交会具体参展事宜,可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系。联系人:赵建青,安妮;电话:008620-26080909;传真:008620-83335880;电子邮箱:vip_service@cantonfair.org.cn;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附件:1.第1O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的通告(中、英文) (英文略)
  
  2.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1
  
  
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的通告

  
  现将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安排
  
  筹展时间:2007年10月9日-13日
  
  展览时间:2007年10月15日-20日
  
  撤展时间:2007年10月20日18:OO-21日23:00。
  
  二、展区地点
  
  中国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中国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21.2、22.2展厅
  
  三、展览面积
  
  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
  
  四、参展展品
  
  按产品类别设定10个产品区: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珠宝首饰、食品及农产品。
  
  五、展位价格
  
  展位按光地和标准展位两类形式出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
  
  为支持境外企业参展,进口展区的展位价格按免费和7.5折两种标准对境外参展商给予优惠,具体为:
  
  (一)对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参展商,给予免收展位费的优惠。
  
  (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参展商按定价7.5折优惠,即光地价格为225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22500元人民币。
  
  六、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的境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展。
  
  (二)申请方式
  
  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报名参展,也可以通过外贸中心委托的招展代理参展。
  
  (三)代理机构标准和安排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向外贸中心申请作为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代理:
  
  1、在本地区本行业有经验、有影响、有信誉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工商机构或展览公司。
  
  2、在本行业有经验、有影响、有信誉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国大陆地区内的商协会或大型企业。
  
  3、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一般不超过一个代理。招展代理一律限于一级代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代理。
  
  4、每家代理招展机构负责代理招展的展位规模原则上至少为净展览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为避免交叉,外贸中心将根据各代理机构招展的能力,合理划分各自招展市场和商品范围。进口展区的委托代理招展期限仅限于第102届。今后的代理合作,将视本届代理质量以及广交会进口展区以后的相关安排情况,在同等代理条件下优先考虑。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
商办贸函[2007]12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94届广交会电子商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农资供应的紧急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33.9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