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
(2014年第66号)
公布《2015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制定了2015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关税配额总量
2015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配额。
二、申请企业类型
(一)国营贸易企业;
(二)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三)持有2014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以下简称有实绩申请者);
(四)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食糖年销售额4.5亿元以上(含4.5亿元)的制糖企业;
(五)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2014年10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二)2012年至2014年在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社会保障、环保、行业自律等方面无违规记录;
(三)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1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行为。
四、申请材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经海关背书签章的2014年食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五)2013年企业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有实绩申请者需提供以上(一)至(四)项材料;无实绩申请者需提供第(一)、(二)、(三)、(五)项材料。如无实绩申请者为2009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五、配额分配
(一) 如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
(二) 如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有实绩申请者优先获得配额,根据申请者上年进口实绩、生产能力、销售额及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六、申请期限
2015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2014年10月15日至30日。申请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商务部授权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者可到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1)。
七、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达商务部,同时抄报发展改革委。
八、商务部于2015年1月1日前将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给获得配额的申请者,授权机构向获得配额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九、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税配额持有者有上述行为的,商务部及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附件: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 2015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商 务 部
2014年9月30日
附件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 |
申请配额名称: | □2014年有该农产品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 | □2014年有该农产品加工贸易进口实绩者 | □2014年无该农产品进口实绩者 |
一般贸易 | 申请数量: | 加工贸易 | 申请数量: |
报关口岸:① ② | 报关口岸:① ② |
企业注册地址: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工商注册号: | 联系电话: |
企业性质: |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
企业类型: | □生产企业 □贸易企业 |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
2013年企业产品 及生产能力 | 产品名称: | 所需进口农产品名称: |
日产量(吨): | 日使用量(吨): |
年产量(吨): | 年使用量(吨): |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
2013年 加工贸易 配 额 | 申领到配额量(吨): | 2014年加工贸易配 额 | 已申领到配额量(吨): |
实际进口量(吨): | 已完成进口量(吨):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
2013年一般贸易配额 | 分配量(吨): |
2014年一般 贸易配额
| 分配量(吨): |
实际进口量(吨): | 已完成进口量(吨):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和配额申领数量 □ 是 □ 否 |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
填制说明:1.“2013年企业产品及生产能力”:指以申请农产品配额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能力。
2.“日、年产量”及“日、年使用量”:指企业2013年的日、年生产量及对食糖的日、年使用量。
附件2
2015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税则号列 | 货 品 名 称 |
|
|
170112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
170113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
170114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
17019100 |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
17019910 | 砂糖 |
17019920 | 绵白糖 |
17019990 | 其他精制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