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企业:
为加强商会与会员企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搭建商会和会员企业之间干部交流的平台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商会拟从会员企业招聘一名交流干部到商会工作。
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交流部门:商会劳务部
二、交流期限:2-3年
三、交流干部的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事业心强。
2. 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 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公文。
4. 熟练应用英语或韩语。
5.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最好在35岁以下。
干部交流是商会加强与会员企业的联系、为会员企业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请有意向的会员企业根据本单位干部锻炼需要和干部个人意愿,推荐交流干部人选,并填写附后表格,在3月15日之前反馈至商会(劳务部)。
联系人:王禾,许国雷
电话:010-88083103,88083097
传真:010-88083081
商务部
二ΟΟ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承包商会交流干部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学 历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联系电话
简 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