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司关于2004年植物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的通告
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2004年9月15日前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退回的关税配额量分别为:豆油3.43万吨、菜子油20.17万吨、棕榈油1.09万吨、食糖11.25万吨。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9月30日前进行了再分配,其中安排豆油4家企业共3.43万吨、菜子油6家企业共9.9万吨、棕榈油7家企业共1.09万吨、食糖82家企业共11.25万吨。
请有关企业速到商务部各地授权机构查询,并及时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商务部外贸司
二00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