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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19号--恢复对伊拉克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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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19号--恢复对伊拉克贸易
2003年5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483号决议,解除了对伊拉克长达13年的经济制裁,恢复除武器及相关材料外的一般贸易活动。根据上述决议,我对伊拉克贸易恢复正常。
但是,由于目前伊拉克国内局势尚未完全稳定,安全得不到保障,我驻伊外交机构仍未恢复运转,因此,商务部提醒各类经贸人员进入伊拉克仍需谨慎,在开展对伊贸易时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收汇安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03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19号--恢复对伊拉克贸易
商务部
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