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对伪造合同或材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持有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有上述行为的,商务部及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的申请。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08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附件1: 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 │企业名称:│ ├───────────────┬──────────────────────────────┤ │申请品种:□羊毛□毛条│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 ├─────────┬─────┴──────────────────────────────┤ │本次申请数量(吨)│当年已申领到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羊毛(或毛条)关税配额累计数量│ │:│(吨):│ ├─────────┴────────────────────────────────────┤ │申请企业种类:□上年有进口实绩□上年无进口实绩│ ├────────────┬─────────────────┬───────────────┤ │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性质:│□国有□股份制□民营□外商投资│ ├──────┼─────────────────┬─────────────────────┤ │企业类型:│□生产企业□贸易企业│联系电话:│ ├──────┼───────────┬─────┴─────────────────────┤ │企业羊毛│产品名称:│2007年企业羊毛制品销售额(万元):│ │制品生产能力├───────────┼───────────────────────────┤ ││2007年产量:│2008年进口羊毛、毛条需求量(吨):│ ├──────┴───────────┴───────────────────────────┤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 │2007年│申领到数量(吨):│2007年毛条一般贸易配额│已申领到数量(吨):│ │羊毛一││││ │般贸易├──────────────┤├────────────┤ │配额│实际进口量(吨):││已进口量(吨):│ ├───┴──────────────┴──────────────┴────────────┤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 │2007年│申领到数量(吨):│2007年毛条加工贸易配额│已申领到数量(吨):│ │羊毛加├──────────────┤├───────────────┤ │工贸易│实际进口量(吨):││已进口量(吨):│ │配额││││ ├───┴──────────────┴───────────┴───────────────┤ │以下由申请加工贸易进口配额的企业填写│ ├───────────────────────────┬──────────────────┤ │加工企业名称:│加工贸易类别:□来料□进料│ ├─────────────────────┬─────┴──────────────────┤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号:│出口制成品返销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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