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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7年第58号)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特定国家(地区)目录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58号――关于公布调整后的《特定国家(地区)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