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0号--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目录
*注:本篇法规中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目录”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05号--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发布日期:2005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05年12月11日)停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宏观调控和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决定将氧化铝(含铝矿砂)、铁合金矿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2005年8月22日起施行。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上述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现行规定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到期后不予延期,未能按规定加工复出口的,按加工贸易内销规定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本公告也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 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目录 ┌──────────┬────────────────────┐ │2818200000│氧化铝│ ├──────────┼────────────────────┤ │2606000000│铝矿砂及其精矿│ ├──────────┼────────────────────┤ │2602000000│锰矿砂及其精矿│ ├──────────┼────────────────────┤ │2604000000│镍矿砂及其精矿│ ├──────────┼────────────────────┤ │2610000000│铬矿砂及其精矿│ ├──────────┼────────────────────┤ │2611000000│钨矿砂及其精矿│ ├──────────┼────────────────────┤ │2613100000│已焙烧钼矿砂及其精矿│ ├──────────┼────────────────────┤ │2613900000│其他钼矿砂及其精矿│ ├──────────┼────────────────────┤ │2614000000│钛矿砂及其精矿│ ├──────────┼────────────────────┤ │2505100000│硅砂及石英砂│ ├──────────┼────────────────────┤ │2615909090│钒矿砂;钒精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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