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天然砂出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就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HS编码:2505100000、2505900000)。 二、对台港澳地区出口将另行规定,规定出台前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 │序 号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备 注 │ ├─────┼────────┼────────────┼────────────┤ │ 1│2505100000│硅砂及石英砂│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 ├─────┼────────┼────────────┤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 │ 2│2505900000│其他天然砂│含金属砂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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