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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为动力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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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解决党自身的问题,既要靠人民群众监督,也要靠党内自我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证明,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对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提出,本届任期内要完成巡视全覆盖。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要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只有打破思维定式,以创新为动力不断改进巡视工作,才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条例要求。

巡视范围进一步扩大

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部署,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扩大了巡视范围。

中央巡视对象除省区市“四套班子”外,增加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

巡视工作条例同时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也作了相应修改。

据统计,中央巡视对象有285个,省区市巡视对象共8607个,本届任期内完成巡视全覆盖的任务十分艰巨。

打好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组合拳”

要实现巡视全覆盖任务,省区市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要对所有巡视对象巡视一次,这既要求从现在起必须把巡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也要求在任务安排上有所创新,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为增强巡视威慑力,实现全覆盖要求,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创新举措基础上,专门增加了专项巡视条款,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结合实际用活专项巡视,打好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的“组合拳”,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大创新。在实践中,既可以根据摸底情况开展分领域、分类别的专项巡视,也可以对重要地区、部门的常规巡视和对相关地区、单位的专项巡视联动,做到“以小见大”“从大看小”。

巡视组长不戴“铁帽子”

实现全覆盖必须充实力量,但也不可能一味加人、加编制、多设巡视组,只有创新组织方式,才能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合力。

2013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就开始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组长库”。自此,巡视组长不戴“铁帽子”,实现了一次一授权。

2014年,在未向中央要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又解决了干部配备不足的问题,中央巡视组增至13个。

今年以来,中央巡视机构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力量,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监事会和省区市纪委、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抽调干部,参加到巡视工作中来。中央巡视组还实行“一托二”,每轮每组巡视多家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效率实现翻番。

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将“一次一授权”等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了下来,为创新组织形式提供了根本指引。

以创新为动力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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