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游企业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经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外合资旅游企业的中方帐目。
  
  第三条 各级旅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经济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并向其报告工作。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同级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上一级旅游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及审计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经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级别应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机构相同。业务量小的单位也应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
  
  第五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审计业务知识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内部审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奖惩,应事前征得上一级审计机构的同意。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按国家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评定和聘任。
  
  第六条 审计人员要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漏机密、玩忽职守。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
  
  第八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及时提出本地区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推广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及时组织交流旅游审计信息。
  
  (二)负责对本地区旅游行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审计成果以及其他审计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负责对本地区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对本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家资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基本建设以及其它专项审计。
  
  (五)负责对本地区旅游行业管理中重大的、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专题审计调查,为促进行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深化改革服务。
  
  (六)负责对本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营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七)负责宣传贯彻审计法规,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行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八)负责办理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构和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
  
  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基本建设计划、承包前资产以及联营投资涉外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对本单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外汇收支、结汇情况、基建投资效果、各种资金和经费使用的效果等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对本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浪费的渎职行为等进行专案审计。
  
  (四)负责对本单位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核算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定本单位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参与研究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
  
  (七)负责办理上级审计机构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
  
  第十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有权要求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有权检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帐目、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查阅、索取有关文件、会计资料。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被审单位的有关人员调查询问、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四)有权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分析等有关会议。
  
  (五)向本单位领导及企事业单位提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
  
  (六)有权建议通报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表扬遵纪守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七)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帐表和有关资料的,必要时经领导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帐册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单位领导应保证内审人员行使以上职权。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分别按计划审计项目制定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工作。
  
  (二)研究审计方案后,应当事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必须配合、协助,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审计记录,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意见。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后,报送本单位负责人。重要的审计报告和处理决定应同时报送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同级国家审计机关。
  
  (四)对审计事项提出的审计结论和管理决定及建议,报经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批准后,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五)被审计单位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内审机构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同时可以向国家审计机关提出复审的申请。在未改变审计决定前,仍应按原决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旅游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本部门(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抄报审计署驻国家旅游局审计局备案。
  
  第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我局(87)旅审字第025号颁发的《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由审计署驻国家旅游局审计局负责解释和统一修订。
  
  

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游企业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经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外合资旅游企业的中方帐目。
  
  第三条 各级旅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经济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并向其报告工作。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同级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上一级旅游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及审计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经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级别应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机构相同。业务量小的单位也应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
  
  第五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审计业务知识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内部审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奖惩,应事前征得上一级审计机构的同意。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按国家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评定和聘任。
  
  第六条 审计人员要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漏机密、玩忽职守。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
  
  第八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及时提出本地区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推广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及时组织交流旅游审计信息。
  
  (二)负责对本地区旅游行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审计成果以及其他审计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负责对本地区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对本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家资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基本建设以及其它专项审计。
  
  (五)负责对本地区旅游行业管理中重大的、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专题审计调查,为促进行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深化改革服务。
  
  (六)负责对本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营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七)负责宣传贯彻审计法规,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行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八)负责办理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构和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
  
  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基本建设计划、承包前资产以及联营投资涉外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对本单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外汇收支、结汇情况、基建投资效果、各种资金和经费使用的效果等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对本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浪费的渎职行为等进行专案审计。
  
  (四)负责对本单位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核算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定本单位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参与研究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
  
  (七)负责办理上级审计机构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
  
  第十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有权要求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有权检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帐目、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查阅、索取有关文件、会计资料。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被审单位的有关人员调查询问、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旅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旅游局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煤炭部关于发布《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67.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