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以下简称AO)从去年8月份部署至今,已在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发放5万余套。为提高使用AO开展审计的质量水平,促进AO应用经验的积累与推广,经署领导同意,审计署决定举办AO应用实例(以下简称实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
(一)署机关、特派办、派出审计局以司、办、局为单位,内部征集实例;
(二)地方审计机关以省为单位,对所属系统征集实例并组织初评;
(三)各单位选送的实例,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送审计署信息办,报送数量不限。
二、评选
(一)审计署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实例进行评审。
(二)2006年1月前,完成评审,发布评审结果,并在2006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展示。
三、要求
(一)提交实例的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
1.实例标题、提交单位(加盖公章)、作者姓名;
2.实例概述。包括审计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项目背景简要介绍、项目审查的数据量、项目最终结果等;
3.项目具体实施过程。详细描述使用了AO的哪些功能、如何使用的等;
4.使用AO的创新点(如有),例如使用AO采集多年账套、开发模块支持AO使用、利用AO管理审计业务等;
5.最终取得的成果(如有,需附审计成果的详细材料、审计过程及采用的审计方法、成果采用的相关资料等)。
(二)提交与实例相关的数据包,包括:
1.项目档案数据包;
2.印证使用AO创新点或最终取得成果的相关数据包;
3.作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数据包。
如实例相关数据包涉密,可对提交的数据资料进行适当处理,但应保证不影响对实例的理解和验证。
(三)提交的实例必须是审计人员使用AO开展的、已完成的(以审计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真实审计项目。
(四)提交的实例,包括书面材料(A4)和电子资料(含书面材料电子版、实例相关数据包)各1份。
联系人:熊宛皎,电话:(010)68301015。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