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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 经审计署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4年将举办一期审计机关厅(局)级干部培训班和两期市(地)审计局局长培训班。 培训对象:厅局级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在职正、副厅局级干部(含副省级城市的审计局局长);市(地)局长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在职市(地)审计局局长。 培训时间:10月份举办厅(局)级干部培训班,为期12天;5月和9月份举办市(地)局长培训班,每期12天。 培训地点:审计署北京怀柔培训基地。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统筹规划,提出2004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并于2004年4月20日前将培训需求申报表(见附件)报送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审计署将根据各地申报的培训需求,统筹考虑后下达正式的培训计划,请各地严格按照上报的计划参加培训,名额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更。 联系单位: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职称处 联 系 人:侯 凡 联系电话:010—68301480、68301411 传 真:010—68301481 附件:2004年度培训需求申报表 审计署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4年度培训需求申报表 培训班类别 时间 培训需求(人数) 厅(局)级干部培训班 10月 市(地)局长培训班 第一期(5月) 第二期(9月)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统一汇总后向审计署报送。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申报2004年度审计机关厅(局)级干部和市(地)审计局长培训需求计划的通知 审计署 审办人发[2004]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