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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特派办,湖北、江西、广东省审计厅: 三、对引进设备的质量问题,应建议铁道部积极与外商联系,尽快协调处理,保障京九铁路正常运营,并依据合同条款提出索赔。 四、概算中少列的地方税费,如属于法制不配套造成的问题,因没有税源,审计机关可暂不收缴,统一反映。 五、夹带项目投资不能计入京九铁路建设成本。 六、违规提取的包干结余,应作为结余资金处理。 七、奖金利息问题,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关于铁道部申请设立京九铁路劳动竞赛奖励基金的复函》(建总函字(1993)第456号)“京九铁路全线劳动竞赛奖控制在1700万元以内不得突破”的规定,存款利息不能继续作为奖励资金,应作为结余资金处理;如确实需要增加奖励资金,应报铁道部重新审批。 八、引进设备退税问题,1997年以前缴纳的关税及相应增值税暂计入建设成本,以后缴纳的冲减建设成本。 1999年1月5日
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京九铁路竣工决算审计查出共性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国家审计署 审办投发(199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