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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余效明、石爱中任职的通知》(国人字(2004)77号)转发给你们。 审计署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余效明、石爱中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04)77号 审计署: 国务院2004年8月8日决定,任命余效明(女)、石爱中为审计署副审计长。 国务院 二○○四年八月八日 审计署转发国务院关于余效明、石爱中任职的通知 审计署 审人发[2004]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