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涉及扶贫、水利工程建设、农业开发、林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众多项目。这些项目和资金在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涉农财政资金管理分散、违规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突出。 为切实解决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国政协委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建议: 1.加强立项专业评审机制,建立统一的项目数据库。整合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构建省级以上统一的涉农财政资金项目数据库。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监督、管理咨询等社会职能和专业优势,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前期论证制度,对项目实施地自然环境、农户需求、资金承受程度等多项指标进行充分考察,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从项目规划、申报、招标、施工、验收到资金使用全程,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全程跟踪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并将审计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项目公开透明,让“人情项目”“套补贴项目”“腐败项目”无处遁形。 2.强化涉农财政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机制。树立绩效观念,建立刚性的专业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制度。把资金分配、投资结构、使用时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作为考核内容。根据地方客观实际,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相关部门要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建立问责制度,对存在损失浪费、套取骗取财政涉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 3.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目前财政、审计、监察、人大、中介机构等整体监督合力还远没有发挥出来。在政府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监督力量,在涉农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担当监督重任。通过日常监管,发现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促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高支农资金监督效果。 4.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涉农项目的资金拨付制度。各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审核、拨付资金,避免因滞留财政资金拖延项目实施。二是规范涉农项目的会计核算。对涉农资金必须坚持“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虚假列支涉农资金等违规行为,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
《财务与会计》:全国政协委员石文先:建议建立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