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试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制度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试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商配发[2005]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成都、广州、西安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做好《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试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制度的通知》(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为使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决定于2005年7月20日起在全国发证机构和各海关全面试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临时许可证)联网核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许可证纳入2000年进出口许可证海关联网核查系统,除临时许可证证号采用其自有排序规则外,其他各项的格式文本、数据传输方式均沿用出口许可证管理模式。

  二、临时许可证书面证书内容与临时许可证电子数据同时作为海关监管依据,海关在核对临时许可证书面证书内容与临时许可证电子数据一致无误后,办理有关出口验放手续。有关具体管理要求参照《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试行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销协议》(署监[1998]478号)执行。

  三、海关核对临时许可证与报关单有关书面和电子数据内容时,应掌握如下原则:

  (一)出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须与临时许可证上的出口商一致。

  (二)由于临时许可证备注栏电子数据内容暂不能传至海关,海关在办理验放手续时,以临时许可证书面证书备注栏内容为准。

  四、为保障各出口企业及时办理报关手续,商务部、海关总署有关发证和技术部门应及时传送和接收相关电子数据。

  各现场海关须每日及时接收海关总署下发的临时许可证电子数据,同时将当日临时许可证放行数据经海关总署传送商务部。

  五、各发证机构要严格执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规范(暂行)》,按照规范签发临时许可证。临时许可证纸面证书内容均为计算机打印,不得更改。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空白证书样品(见附件1)。

  七、为确保临时许可证联网核查制度的实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开通热线联系电话,各海关在通关业务中和各企业在报关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热线联系电话寻求解决和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2)。

  八、本通知自2005年7月20日起执行,由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4号——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所列商品不再实施出口自动许可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