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商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广东、福建、海南省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商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广东、福建、海南省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
商业部 工商局
[90]商规联字第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委、商业厅(局)、供销社、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经济计划厅:

  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及国家计委《关于广东、福建、海南省进口商品销往内地管理问题的通知》(计市场[1989]1526号)的规定,现将商业部加强“准运证”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九八四年底,为处理广东、福建两省积压的进口商品,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商业部将办理“准运证”的工作委托给广东、福建两省商业厅办理。四年来,两省做了大量工作,已把积压商品基本处理完毕。现决定从文发之日起,将办理“准运证”的工作收回到商业部集中办理。

  二、今后,广东、福建每年经国家批准,在地方控制指标内进口的“二十四种进口商品”,应严格限于自用和供应本省市场需要,不得向省外转卖。

  三、广东、福建两省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它企业,用进口成套散件和组装件组装生产的,由商业部办理“准运证”的十四种进口商品(即摩托车、电子计算机、电视机、电视机显像管、录音机、成套录像设备及录(放)像机、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手表、化纤织物及其制成品、电子计算器、录音带、录像带,以下简称“十四种进口商品”)按进口审批文件批准的内销部分需调出省外的,由广东、福建两省商业厅分别汇总后报商业部办理“准运证”。

  四、广东、福建商业部门收购的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和合法带进来的,以及依法没收的“十四种进口商品”按原规定由归口部门统一收购后,在本省内销售。省内确实销售不了需要调出的,凭省海关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的罚没证明和捐赠、收购批件、税单,由省级收购部门汇总,并经省商业厅审核后报商业部办理“准运证”。

  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广东、福建口岸接收进口的“十四种进口商品”,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厅(局)直接向商业部申报办理“准运证”。

  六、依据国家对海南经济特区的管理办法,今后海南省自己进口的,收购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和合法带进来的,以及依法没收的“十四种进口商品”,应严格限于省内销售,不得调出。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出的,应经省经济计划厅审核并报国家计委审批后,由商业部办理“准运证”。

  七、由于情况变化,原商业部“调出广东、福建的二十四种进口商品准运证”和“商业部进口商品准运专用章”已不适用,决定从文发之日起启用新证和新章。新“准运证”全称为“调出广东、福建、海南进口商品准运证”,一式五联,新印章为“商业部进口商品准运专用章”。专用章分一、二、三、四号章。一号章负责办理广东、福建、海南三省收购华侨、港澳台同胞合法带进,以及罚没走私的“十四种进口商品”及各部门、地方(不包括广东、福建、海南三省)经国家批准进口经过广东、福建、海南口岸接收的十四种进口商品“准运证”。二号章负责办理家用电器商品、交电商品(即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显像管、录音机、成套录像设备及录(放)像机、录音带、录像带、摩托车)“准运证”。三号章负责办理百货类商品(即照相机、电子计算器、手表、电子计算机)“准运证”。四号章负责办理化纤织物及其制成品“准运证”。

  商业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八六年商计联字第10号文中的“准运证”式样及印模一律作废,以本通知“准运证”式样和印模为准。

  八、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过去所发的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下达前,原“准运证”已办妥尚未使用的,一律交原办证单位退商业部审核后予以更换新证。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商业部发展机电产品出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下一条: 商业部、国家工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