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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林厅、省外经贸厅提出的《2002年江苏农业国际研讨暨项目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开展农业国际合作洽谈,是提高我省农业竞争力,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应对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举办好洽谈会作为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实效。 特此通知。 二○○二年五月九日 2002年江苏农业国际研讨暨项目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2年江苏农业国际研讨暨项目合作洽谈会前期准备和组织工作,现制订本届洽谈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名称:2002年江苏农业国际研讨暨项目合作洽谈会。 二、时间:2002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 三、地点:扬州市。 四、主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五、承办单位: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扬州市人民政府。 六、协办单位:省科技厅、省外事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政府新闻办、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农科院、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公司,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人民政府。 七、宗旨:以入世为契机,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基础,适应全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及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扩大农业利用外资与出口创汇,推进全省农业经济国际化为重点,加快农业品种、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引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展农产品市场,发展创汇农业,将全省农业对外开放与国际化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八、目标:在本次洽谈会上,要按今年苏南各市平均每县新建3-4个外资项目,苏中、苏北各市平均每县要新建2-3个外资项目的全省农业招商引资目标,通过展示、研讨、洽谈与交易,了解国际农业最新品种、技术成果及农产品市场等信息,使农业利用外资项目与技术引进、交易项目有明显增长,力争完成全年农业招商引资任务的50%以上。 九、主题和内容 主题:农业投资与高新技术交流合作。 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业投资项目合作洽谈。以省辖市为单位,以企业和各类园区为载体,集中设置展位,开展农业投资环境宣传,对外招商项目推介与投资项目合作洽谈,并适时举行部分外商投资项目的签字仪式。要求各市、县政府及农(林)业、外经贸部门根据2002年农业对外招商的目标,积极邀请外商、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投资洽谈。同时,拟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我省驻外商务代表、外国驻我省商社提前开展招商活动,并组织精干小组到重点国家开展招商。此外,各省级政府部门也要邀请一定数量的外商参加投资洽谈。 (二)国际农业高新技术展示和交易。拟邀请国外企业,省级及省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学校与专利发明企业,各市组织的各类园区与企业,展示和发布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成果,开展以农业高新技术及服务为主的交易活动。 上述投资洽谈和技术交易活动,计划规模合计为300至400个标准展位,其中国外展位50至80个。 (三)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专题研讨。召开四场中等规模的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专题研讨会,内容为畜牧高新技术与产品加工、园艺高新技术与产品加工、水产高新技术与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与批发市场建设。 (四)农业投资考察。安排国内外客商赴有关市参观考察农业投资环境,进一步洽谈有关投资合作事宜。 十、来宾构成:洽谈会拟充分调动省、市两个积极性,要求各市通过充分准备,完成一批招商项目与高新技术交易的前期洽谈工作,出席洽谈会的外商主要由各市、县邀请,专题研讨会专家和少部分外商由省级政府部门邀请。与会的来宾主要由中央和国家部委代表、各国驻华使领馆代表、各国驻华(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商社代表、国外投资商、港澳台企业、三资企业、国内国有及民营企业、参加研讨会的国内外专家等构成。 十一、组织工作:成立2002年洽谈会组织委员会,由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省长、分管外经贸的副省长担任主任,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分管外经贸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农林厅厅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厅长及扬州市市长担任副主任,省科技厅、省外事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政府新闻办、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农科院、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公司各委派一名负责同志,各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组委会下设联络组、项目组、宣传组、接待组、布展组、保卫组。各组职责分工如下: 联络组:由省农林厅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牵头,由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农(林)业局、外经贸局人员组成,负责洽谈会的日常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 项目组:由省农林厅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牵头,由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农(林)业局、外经贸局人员组成,负责洽谈会招商项目汇总、审核及对外发布工作。 宣传组:由省政府新闻办和扬州市政府牵头,由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农(林)业局、外经贸局人员组成,负责洽谈会的新闻报道及宣传材料的制作等。 接待组:由省农林厅和扬州市政府牵头,由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农(林)业局、外经贸局人员组成,负责洽谈会的来宾接待、住宿与交通等工作。 布展组:由省农林厅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牵头,由各参展市和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洽谈会场馆的选定、布展招标和布展工作的总体安排。 保卫组:由省公安厅和扬州市公安局负责洽谈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任务分工 省农林厅负责洽谈会计划的制订并牵头组织实施;会同其他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布置、督促和检查洽谈会的各项工作,邀请国外农业专家10人和境外客商5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其相关的接待工作,安排洽谈会的具体日程,主持洽谈会期间的重大活动等。负责除水产以外的另三个研讨会的组织工作。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法规的发布;向我省驻外代表处下达邀请国外客商30家参加洽谈会的任务并督促其完成。 省科技厅负责农业高新技术政策法规及信息的发布。 省外事办公室(含省对外友协)负责邀请外国驻华使领馆代表,及国外友城、友协渠道境外客商20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其相关的接待工作;承担洽谈会大型活动的翻译工作。 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邀请台湾企业5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相关的接待工作。 省华侨事务办公室负责邀请境外华侨企业5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其相关的接待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洽谈会经费的安排,检查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省公安厅负责洽谈会期间来宾的安全保卫及相关工作。 省政府新闻办负责洽谈会相关的新闻报道、宣传。 省海洋渔业局负责邀请国外水产专家4人和境外客商5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其相关的接待工作,负责水产高新技术及加工技术研讨会的组织工作。 省农机局负责邀请境外客商5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其相关的接待工作。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负责邀请境外客商5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其相关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发布有关沿海滩涂和丘陵山区的综合开发投资政策。 省农科院负责邀请国内外农业科研机构15-20家参加洽谈会并负责其相关的接待工作。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公司,任务与市相同,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邀请境外厂商、投资商设立外商展位。 各市政府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需要,排出需要外商投资的农业重点项目,排出当前急需解决的农业技术难题,排出需要引进的品种、技术、人才和设备,报组委会办公室,形成全省统一对外招商推介手册,并研究确定招商项目和引进项目的外方合作对象,列入邀请名单。 各市要根据洽谈会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高新技术交易洽谈工作,邀请和组织外商及相关企业参加洽谈会,在洽谈会前完成招商项目与高新技术交易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洽谈会期间有一批重点项目签约。 各省辖市负责在洽谈会上设立一个由3个标准展位组成的市级展台,宣传本市农业投资环境,农业国际化方面的进展、成就和发展规划等,并由各市的农林、外经贸局牵头,组织本市的企业与园区参展,开展投资项目合作洽谈和技术交易,每个市平均每县(区)至少4个展位。 要求苏南各市邀请境外厂商、投资商不少于10人,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4个;苏中各市不少于8人,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3个;苏北各市不少于6人,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2个。 扬州市人民政府除承担上述任务外,根据洽谈会统一计划,负责具体落实洽谈会场地、接待、宣传、宾馆、饮食、交通、通讯、医疗、保卫等各项工作。 为体现向苏北倾斜的精神,除拟定的任务分工外,明确实行省有关部门对苏北各市;省华侨事务办公室与徐州市、省海洋与渔业局与连云港市、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淮安市、省科技厅与盐城市、省外事办公室与宿迁市进行对口支持。由上述省有关部门在洽谈会项目上进行指导、客商邀请上帮助联系。同时,组委会办公室对苏北五市参展展位费用按四分之一收取,苏中三市按三分之一收取,苏南五市按二分之一收取。 洽谈会准备期间,组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市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洽谈会结束时,由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按招商和技术交易的成绩排序,向社会公布,并给予招商和技术交易成绩列前三名的市、县一定的奖励。 十三、布展: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一家展览公司承担洽谈会场地的设计、公共展示部分展板的统一设计、制作和施工。 十四、经费:应由省级支出的经费,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节约办事原则提出预算,由省财政厅审核安排并监督使用。 十五、工作进度安排 2002年5月-10月上旬,完成宣传、招商、项目汇总、展馆、邀请客商、接待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期间由组委会召开两次准备工作会议,由各单位汇报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准备工作。2002年10月中旬,各项工作的最后检查。2002年10月24日上午举行开幕式。2002年10月24-26日举行洽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