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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口岸办制订的《关于推进无锡口岸通关物流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无锡口岸通关物流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适应无锡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投资和服务环境,加快建设国际制造业基地步伐,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现就无锡口岸通关物流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围绕和服务于我市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这个中心,调整优化口岸物流布局,创新物流业态和通关模式,完善通关物流信息化体系,构筑全天候、立体式、多通道的通关物流平台,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便捷服务。 二、预期目标 2005年无锡口岸货运总量预期增长35%以上,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2005年无锡口岸通关率达35%以上,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通关率(%)=无锡本地口岸进出口货物总额/全市进出口总额)。今后每年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制定口岸货运量和通关率预期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拓展通关模式 1.实行“5+2”(天)通关制度。在新区直通点口岸运行中,海关、检验检疫局延长通关时间,实行“5+2”(天)通关制度,在出口加工区实行预约报检、报关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 2.拓展无锡与深圳皇岗海关(香港)的陆路直通运输。由市口岸办、新区管委会等部门联合,进一步推介陆路直通运输方式,扩大影响,扩大企业范围和货运量。 3.拓展出口国际货物空陆空联程中转。积极策应CEPA,支持航空公司和代理公司拓展无锡——深圳——香港至世界各地民航客带货业务,以缩减无锡地区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时间和成本。同时,争取尽快开通国际货运包机业务。 4.实施国际货物上海——无锡空陆联程中转。鼓励和支持航空公司利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认可的无锡机场代码“WUX”,开通空运货物从上海直接陆路运达无锡的空陆联程中转模式,充分利用上海空港口岸功能,实现境外货物到无锡的“直航”,有效缩短物流时间。 5.充分利用无锡机场现有条件,积极探索开通国际货运空空联程中转业务。 (二)推进口岸物流资源整合与布局优化 整合、优化新区陆路口岸和下甸桥水路口岸两个物流平台,将现在的直通点、出口加工区、下甸桥“一地三点”的水陆口岸物流布局,调整为新区、空港、下甸桥新的“一地三点,水陆空配套”的口岸物流布局,并积极辐射、衔接滨湖区、锡山区的进出口物流发展,统筹江阴一类口岸、宜兴二类口岸的发展。 1.整合新区陆路直通点物流资源,拓展陆路口岸功能,近期要兼备过渡期空港物流需要,今后在空间布局上与空港物流中心、下甸桥水路物流中心互动协调发展。 (1)进行无锡高新区公共型保税仓库的移址和扩建。将珠江路18号保税仓库移址到海关直通点周边预留发展用地,充分利用新区直通点资源优势,增强保税物流功能。同时,积极探索将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功能集成,创造条件建立“无锡市保税物流中心”。 (2)根据“空陆联程”和“空空联程”模式开通后业务需要,结合过渡期空港口岸货运业务需求,扩展陆路直通点监管仓库面积,增强航空进出口货运功能。 (3)积极推动集装箱提还箱点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实现“重箱来,重箱去”和“一次报关”,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4)全力推进新区海关直通点卡口智能化改造、升级的国家级试点工作,实现与口岸海关的业务联动。 (5)推进无锡出口加工区建设,调整出口加工区布局,适时启动二期规划、开发和建设,并支持无锡出口加工区加入南京海关“8+2+1”管理模式和信息系统,在省内各海关监管区域内实现货物的自由流动。 2.调整、优化下旬桥水路口岸空间布局和功能规划,完善监管设施和条件,有效地搭建起我市内河水路口岸物流公共平台,并努力实现与陆路口岸的联动发展。 3.结合无锡机场改扩建工程规划,在新民航站区内同步规划、分期建设航空货运站、海关监管仓库、多功能仓库、联检综合服务中心等口岸基础设施,搭建区域性的空港口岸物流公共平台。 4.积极协调并争取在江阴长江港口物流园区内设立江阴保税物流中心(B型)。积极支持宜兴海关直通点开通后通关业务发展,增强区域物流功能。 (三)加快口岸电子化建设 1.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有条件、有需求的加工贸易企业加入联网监管,提高通关效率,减少交易成本。2005年度与海关联网监管的企业达到15家以上。 2.推进检验检疫“电子快速核放”和“绿色通道”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探索检验检疫手段前推后移的途径,推广“出口货物电子快速核放系统”,完善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争取更多的企业进入绿色通道,不断扩大免检范围。2005年力争30家企业应用“出口货物电子快速核放系统”,50家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 (四)强化管理,落实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口岸进出口增长,调动口岸查验部门积极性,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口岸管理工作推进口岸经济发展的意见》(锡政发[2003]132号)精神,建立口岸联检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对创新通关模式给予政策扶持。 1.对海关、检验检疫局通关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目标设置以通关总量、单征处理量和本地口岸通关率等指标为主。具体考核和操作办法由市口岸办另行制定。 2.对实行全天候通关制度的海关、检验检疫驻新区直通点现场查验人员给予加班补贴。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市口岸办会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3.组建海关、检验检疫局协管机构和协管员队伍,协管员日常工作由海关、检验检疫局负责,实行企业化管理。协管员收入参照全市事业单位人均水平和兄弟城市协管员水平发放。协管员费用由市财政和新区管委会各承担50%。协管员定额、招聘办法等另行制定。 4.对进入海关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系统和检验检疫电子快速核放系统的企业,以及实施这一工作的海关、检验检疫局给予适当补贴。 5.对开展国际货物空陆空和空空联程全货机包机业务的航空公司或代理公司,视效益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通关物流工作的领导。调整市口岸委成员,完善通关协调机制,加强对口岸物流工作的指导。建立专项协调服务机制,重点保证进出口重点企业在通关物流方面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口岸物流的规划和管理,由市口岸办牵头做好全市口岸物流发展的统一规划布局,着重解决好统筹发展的问题。 (二)完善口岸管理体制,提升口岸管理层次。建立市口岸办驻新区办事机构,在管理上形成“一办三点”格局,协调海关直通点、出口加工区和下旬桥港区口岸的相关业务工作。加快建立无锡海关新区办事机构,加快检验检疫局在新区直通点的检验检疫场地建设,提升新区通关监管和检验水平。协调江阴市和市交通局、市港务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理顺江阴港管理体制,促进江阴港加快发展。 (三)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口岸管理工作推进口岸经济发展的意见》(锡政发[2003]132号)精神,建立口岸专项资金,支持和促进我市水港、陆港和空港的发展与管理。口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口岸办关于推进无锡口岸通关物流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