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官员学者评市场垄断三大毒瘤 避税天堂四诱惑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王宇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垄断行为日益成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良性运行的“毒瘤”。官员和专家认为,经营者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通过“卡特尔协议”限制竞争以及行政性垄断是这一毒瘤的三大表现,给国家经济和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毒瘤一":经营者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案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供的事例称,1999年1至3月,山东省聊城市电信局在给用户办理手机入网过程中,滥用独占地位,采取差别待遇的方式,对申请移动电话入网的用户,根据其购买移动电话来源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入网费,即对从本局购买移动电话者收入网费1000元,对本局以外购买移动电话者收入网费2500元。
    【点评】: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处长桑林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分为两类:一是水、电、气、暖、交通、邮政、电信等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的垄断行为;二是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烟草、盐业、石油、石化、银行、保险等)的垄断行为。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查处了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与之相关的垄断行为。以上案例是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典型体现,当地工商部门已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之作出了处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黄勇指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在国外反垄断法的规制下,被视为“严重的犯罪”,均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会扰乱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经济运行。

   "毒瘤二":经营者之间通过“卡特尔协议”限制竞争
    【案例】据浙江省工商局介绍,2002年5月,由温州市燃气协会牵头,温州市煤气总公司等7家从事燃气经营的公司共同拟定了《温州市区燃气行业自律协议书》等协议,议定温州市煤气实行统一批发价、划分市场份额,抬高每瓶液化气销售价格。
    【点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汉洪解释,卡特尔是生产相似产品的独立企业联合起来以提高价格和限制产量的一种组织,包括统一定价在内的“卡特尔协议”带来的市场垄断,将导致产品价格上升,产量下降,并将削弱市场竞争,最终影响有效竞争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作用。同时,作为在市场上的垄断,这样的协议是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的。“卡特尔协议”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维护公平竞争而禁止的重要内容。
    "毒瘤三":行政垄断
    【案例】工商总局提供的事例称,2004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强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到其指定的公司更换刻制印章。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利用汽车上牌和年检的权力强制小轿车用户到其指定的企业安装GPS设备。
    【点评】桑林:从工商部门执法实践来看,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查处分为两类,一是地方政府以政府文件、规定等方式,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和使用本地生产的产品等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行为;二是政府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以上案例是第二种行政垄断的体现,省工商局分别向省公安厅发出行政建议书,制止了上述行为。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家钟真真:行政性垄断是与行政权力相联系的一种垄断,是地方政府、地方经济主管部门或具有某些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性公司凭借行政能力,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对市场控制的一种行为。与国外经济性垄断不同,行政性垄断成为中国特有的垄断形式。中国的行政性垄断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中,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多个角落。
    行政性垄断扼杀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破坏经济发展活力,而且容易导致腐败。钟真真认为,行政性垄断是体制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才能加以解决。
官员学者评市场垄断三大毒瘤 避税天堂四诱惑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刘鹏代表两税合并不会致国内垄断企业“坐大”   下一条: 中国近163万人自行申报个税 垄断行业较为集中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88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