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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近日,关于石油资源税改革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这在油价涨涨落落间,尤其引人关注。据最新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正就石油资源税调整方案做最后修改,可能将于近期出台。这是自1993年以来的首次调整。 “石油资源税能够对国内的石油资源起保护作用,但是不针对进口石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倪红日介绍,如果要调节石油企业因为资源本身上涨带来的高利润,应该征暴利税。 不过比起石油资源税来,暴利税尚未提上国税总局的日程。 资源税不针对垄断利润 据了解,我国目前收取石油资源税的课税标准是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按照该条例,每吨原油,石油企业应该交纳8-30元的资源税。但随着油价走高,社会各界对于资源税税率偏低的质疑越来越强烈。 业内专家介绍,1993年以前中国国内原油产量大于需求,当时每吨油价只有500元,而目前原油价格已卖到每吨2000多元,是1993年的4倍多。但是,每吨8-30元的资源税标准一直未变。 “上调石油资源税后,石油企业的利润空间小了,能够促进资源的保护和合理使用。但是,石油资源税主要针对的是国内的石油,不针对进口石油。”倪红日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记者。 而我国石油企业由于资源本身价格上涨调价,而非自身运营带来的高利润并非仅仅来自于国内的石油目前,中国每年净进口原油1亿多吨,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 “垄断带来的高利润应该收归国家,而不应该归企业所有。”倪红日介绍,像这种自然垄断型企业的利润来自于消费者,因此企业的超额利润应当留在政府手里,由政府支配去完善公共事业,回报消费者。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之一就是征收暴利税。比如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是10%,如果由于资源价格上涨调价给企业带来20%乃至更高利润率,那么政府就应该对这部分超额利润征收暴利税。 据了解,今年3月,英国曾经计划向2004年盈利暴增的五大银行和壳牌、英国石油等公司征收暴利税,补贴社会福利开支。征税的原因是这些企业获取的巨额额外利润并非因为自身运营带来的,而是其所占据的垄断资源带来的。 在一些产油大国,收取暴利税的情况相对普遍。在石油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各国通过征收暴利税,将石油的溢价部分收归国家财政所有。 暴利税还没被重视 中国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纲明介绍,暴利税不仅针对石油业,还包括电信等垄断行业。他认为,暴利税的收取有助于促进这些垄断企业注重开发节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而不仅仅是依靠垄断来获得高利润。 倪红日对《国际先驱导报》说,暴利税还能够解决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垄断带来的高利润如果被垄断企业享受,这些企业的员工收入相对较高,会造成社会收入分配差别较大的情况。 业内专家介绍,暴利税还可以解决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今年3月19日,英国税务局董事会主席尼古拉斯·蒙塔古访华时,曾经建议中国考虑采用这种方式解决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并介绍了暴利税在平衡英国关于国有资产被贱卖的质疑中所起的作用。 对于采用暴利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采访中,专家都持赞成态度。倪红日给记者举例,比如国有企业的厂房,可能当年买的时候价格很低,而现在地价、房价都较高,在被收购的过程中,很可能地价、房价带来的较高资金回报的享有者不是国家,而是企业或者个人。这种情况下,征收暴利税就可以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不过,目前暴利税并未被提上国税总局的日程,仅仅处于一些专家提出相关意见阶段。“主要是暴利税还未引起重视。”一位业内专家透露。 英国征收暴利税始末 国际先驱导报驻伦敦记者刘桂山报道 英国曾对私有化的垄断企业一次性征收了52亿英镑“暴利税”,并把税收所得全部用于福利和就业计划。 英国税务总局的帕特里克·奥布赖恩介绍说,在英国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进行的公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因为许多企业的定值都是按当时企业所提供的信息而估算,并按有关私有化法规而进行的。但后来又发现有关私有化法规过于宽松,公司定值也大大低于企业的市场实际价值。许多公用设施企业如电信、煤气、电力、机场、铁路和供水等行业根据有关法规通过上市实行私有化之后,公司价值在市场上很快成倍增长,而且形成自然垄断,在社会上引起激烈争论,许多人质疑国有资产被贱卖了。 为了弥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同时为了维护平等竞争,限制垄断,并保护消费者利益。英国工党第一届政府遂采取了对这些私有化企业征收“暴利税”的措施。1997年7月2日,财政大臣布朗正式宣布了这一决定。 当时,英国对“暴利税”的征收实行了三条原则。其一,到1997年7月2日,任何在私有化过程中从股票上市的意外所得中获得益处的企业都必须交纳“暴利税”;第二,“暴利税”征收标准为23%,只征一次;第三,税基是它们在私有化后4年之内的超额利润。税收额则由税务总局根据有关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另外,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对发生争议的情况进行裁决。 凡是根据以下私有化法律而实行私有化的公司全部要缴纳“暴利税”。这些法律包括1984年的《电信法》、1986年的《机场法》、1986年的《煤气法》、1989年的《水法》、1989年的《供电法》和1993年的《铁路法》等。 按照规定,公司需分两次缴清“暴利税”税款。一次是在1997年12月1日之前,第二次是在1998年12月1日之前。如果迟缴,需要缴纳利息。对于不遵守规定或履行义务的公司,则进行法律处罚。 英国征收的这些额外税收全部用于“新政”,特别是对年轻人的职业教育方面。通过这种做法,政府既平息了人们有关公用设施私有化之后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也为政府“新政”的实施筹集了资金。同时,也发出了明确信号:“暴利税”只征一次,而且只针对企业,而不是个人。事实证明,征收“暴力税”的决策是符合英国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的。 资源税不针对油企垄断 征收石油暴利税尚需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