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财政部解读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财政部解读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

  2005年8月1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点项目——大庆炼化公司30万吨/年聚丙烯工程挤压造粒机开车成功。图为包装生产线(2005年8月2日摄)。新华社发组图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韩洁)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我国出台的又一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政策措施。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负责人26日就这一政策措施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将“历史欠税”界定为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欠税?

  答:豁免历史欠税,既要考虑减轻企业的历史包袱,又要考虑豁免欠税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将豁免的历史欠税界定为1997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欠税,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投资形成的,高度集中、政企不分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积累,设备老化,社会包袱沉重,市场经济转轨的适应能力较差。这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历史欠税的根本原因。二是1998年以来,围绕国有企业3年脱困的工作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善,纳税能力有所增强。三是从1998年开始,各地加快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通过兼并、重组等改革,企业所有制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已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四是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企业欠税距现在时间较长,属于历史欠税,给予适当的豁免,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引发企业恶意逃税的道德风险。五是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欠税到现在未缴,完全归还的可能性比较小,豁免历史欠税不会对当期财政收入造成大的影响。六是1998年国务院作出了认真清理欠税的规定,明确规定以后不允许新的欠税。

  问:豁免历史欠税需要符合哪些具体条件?

  答: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予以豁免:一是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改组改制的在营企业已经依法进行了改组改制,并妥善安置了职工,但该企业(包括存续企业或债务承继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二是国家没有规定必须进行改组改制的在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三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施关闭的企业,或者因政策调整、生产经营等原因,截至该通知下发之日已连续停产4年(含4年)以上的企业,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四是截至通知下发之日已被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管理达4年(含4年)以上的企业,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

  问: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豁免历史欠税政策?

  答: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也不应区分经济类型和所有制性质。为体现对各类企业的同等待遇,实现税收政策的统一、规范,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其他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单位的历史欠税均予以豁免。

  问:豁免历史欠税的税种包括哪些?

  答:凡符合通知规定的各类企业,其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的各种工商税收,包括教育费附加及滞纳金均纳入豁免范围。不含农业税、牧业税、农业(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

  关于农业税、牧业税、农业(林)特产税欠税问题,此前国务院已制定全国性的统一规定,历年尾欠是否清收,由省级政府决定。

  问:哪些企业被排除在豁免欠税企业之外?

  答:为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促进企业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对企业自欠税发生之日起至当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其豁免欠税申请之日止,因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被税务、财政、审计机关处罚的,或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其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过刑事责任的,其企业发生的历史欠税不论是否满足该通知规定的豁免条件,一律不予豁免。

  问:对豁免历史欠税工作有没有时间上的要求?

  答:凡符合豁免条件的历史欠税,纳税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应于2007年3月31日前完成申请、资料填制、核实和报送工作。今后年度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历史欠税,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当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豁免申请。
财政部解读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财政部解读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   下一条: 财政部解读国际货运代理增值税免税政策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0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