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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统计人员教育和执行《统计人员守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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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统计人员教育和执行《统计人员守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国家统计局为了加强统计部门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广大统计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统计工作的发展,于一九八七年四月四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部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并附发了《统计人员守则》。国家统计局提出,要提高广大统计人员对加强统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要加强理想教育,使每个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热爱统计工作的思想。正确地认识统计工作,增强搞好统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反对弄虚作假,是统计工作者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抓好遵纪守法教育,深入开展《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增强统计法制观念,自觉接受法纪的约束。要提高统计队伍的科学文化素质。要大力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工作渗透到统计业务中去,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广泛开展学先进、创先进活动,表彰先进统计工作者。这些要求也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统计人员应该努力做到的。
  
  公安统计工作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到恢复和发展,统计人员有所增加。各级公安统计人员兢兢业业,辛勤工作,搜集、整理了大量统计资料,为各级领导分析治安形势,制定决策提供了依据。不少统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抓紧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统计知识和其他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但是,公安统计机构仍不健全,专职统计人员太少,业务素质尚需提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统计数字不很准确,影响着领导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正确分析和科学决策。各级公安机关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加强公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中,要注意结合公安统计工作的特点,参照国家统计局的上述要求,加强对公安统计人员的教育。
  
  第一,要抓好政治思想教育,使广大统计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统计工作为多层次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树立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开拓前进的精神,推进公安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第二,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表扬、支持自觉遵守统计职业道德的好人好事,批评违背统计职业道德的行为,把职业道德纳入对统计人员考核的内容和衡量统计优质服务的主要标志,切实把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抓好、抓实。
  
  第三,要抓好遵纪守法教育。《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统计人员守则》是统计活动的规范和准则,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统计人员都要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各级领导要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统计人员要自觉依法办事,保证公安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对授意统计人员虚报、瞒报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要敢于抵制和斗争。要对执行统计法规的情况加强检查、监督,保证统计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
  
  第四,要抓好公安统计业务教育培训。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公安统计人员自学成才,给以必要的方便条件。对在统计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要按照《人民警察奖惩条例》(试行)给予奖励。
  
  现将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人员守则》发去,请翻印发给本省、市、自治区所有公安统计人员(包括兼职的)认真执行。
  
  附:
  
  
统计人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二、认真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模范遵守《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敢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反对弄虚作假。
  
  四、热爱统计事业,学习马列主义经济理论,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五、履行统计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制度方法进行统计,按规定时间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七、树立全局观念,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断改进工作,讲究效益,提高工作效率。
  
  八、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十、提高革命警惕,严格遵守统计保密纪律。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统计人员教育和执行《统计人员守则》的通知
公安部
87公厅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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