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关于“飞地”在初始登记、统计时如何处理的复函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辽宁省土地资源详查办公室:辽土资字(1988)17号文收悉,现复函如下:
  根据地籍管理的需要和要求,详查完成后的土地登记、统计工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参照我司编印的《全国土地登记规则(试行)》、《地籍管理(上册)》及国家土地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土地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条文执行。“飞地”应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按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统计,做到登记、统计有机结合。
  为了及时掌握土地使用者实际使用的土地总面积数和土地所有者实际拥有的土地总面积数,做好与其它国民经济统计的衔接、协调,应在登记、统计的表册、台帐里按需要增加附加表册或附加栏目,对飞进、飞出土地的面积、所在地点和权属情况加以注记、登录或说明,并在详查中先期做好技术处理。
  为使土地统计年报工作不断、不乱,保证土地统计数字不重、不漏,在完成详查的县进行土地统计时,应制定相应规定,协调好详查完成县和未完成详查县的数字汇总,年报统计口径等统计关系。
关于“飞地”在初始登记、统计时如何处理的复函
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关于“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重点项目“国家统计遥感业务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评审初步结果的公告   下一条: 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办法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