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为了统一劳动工资计划和统计的口径,满足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的需要,我们拟定了《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现予颁发,请即布置执行。.
  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范围,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劳动计划和统计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对所属单位性质的认定工作。为此,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直属单位的归属进行认定;各地区应由统计部门牵头,人事、劳动部门参加,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对本地区所属单位的归属逐级一一进行认定。企业、事业、机关的归属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再行变更。各地区、各部门在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时,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一: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统一劳动工资计划和统计口径,满足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事业、机关的划分应以独立核算单位作为划分的基本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条件是: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会计上独立核算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财务预算、决算表;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非独立核算单位应随其主管的独立核算单位加以确定。
  第三条 企业、事业、机关的划分应以单位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加以确定。
  第四条 企业、事业、机关的定义和范围是:
  一、企业 指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独立核算单位。包括:
  1.农业企业;
  2.工业企业;
  3.建筑企业;
  4.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企业;
  5.商业企业、公共饮食企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企业;
  6.房地产开发企业、居民服务企业和市内公共交通企业;
  7.文化企业;
  8.金融、保险企业(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9.其他企业。
  二、事业 指从事为生产和生活服务以及为提高人民科学、文化水平和素质服务的独立核算单位。包括:
  1.农、林、牧、渔、水利事业;
  2.地质普查和勘探事业;
  3.勘察、建筑设计事业;
  4.交通运输事业;
  5.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和咨询服务事业;
  6.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7.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8.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
  9.其他事业。
  三、机关 指具有代表国家权力和行使国家行政、检察、审判职能,组织协调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等活动的独立核算单位。包括:
  1.国家机关;
  2.政党机关;
  3.社会团体;
  4.经济管理机关。
  上述企业、事业、机关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第五条 本规定只适用于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和统计在划分企业、事业、机关时使用,不作为其他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实行,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二:企业、事业、机关的具体范围
  

  ---------------------------------------
  |  类 别 名 称       |       说    明       |
  |----------------|--------------------|
  |ⅰ、企 业           |                    |
  |一、农业企业          |                    |
  |  1.农 场         |                    |
  |  2.畜牧场         |                    |
  |  3.渔 场         | 各类渔场、养殖场。          |
  |二、工业企业          | 包括社会福利工厂。          |
  |  1.采掘业企业       | 从事矿业、木材及竹材采运业、自来   |
  |                |水生产和供应的企业,包括实行探采结   |
  |                |合的石油、天然气和地方找水、打井的   |
  |                |企业。|
  |  2.制造业企业       |                    |
  |三、建筑企业          |                    |
  |  1.土木工程建筑企业    | 从事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堤坝、  |
  |                |电站、码头、飞机场、体育场(馆)、厂房、|
  |                |影剧院、宾馆、商店、医院、学校和住宅  |
  |                |等的建筑企业。             |
  |  2.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企业| 从事电力、通信线路、石油、天然气、  |
  |                |煤炭、煤气、自来水、暖气、热水、污   |
  |                |水等管道系统的设备安装企业。      |
  |  3.勘察设计业中从事生产经 |                    |
  |    营活动的勘察公司    |                    |
  |四、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企业   |                    |
  |  1.交通运输企业      | 从事铁路运输、汽车运输(不包括市内  |
  |                |公共交通),兽力、人力运输,管道、水  |
  |                |上运输,航空运输的企业,以及从事交通  |
  |                |运输装卸的独立核算的搬运公司(队)。  |
  |  2.邮电通讯企业      |                    |
  |五、商业企业、公共饮食企业、物资|                    |
  |  供销和仓储企业       |                    |
  |  1.商业企业        | 包括经营食品、纺织、医药、图书、   |
  ---------------------------------------
                                     续表
  --------------------------------------
  |  类 别 名 称       |       说    明       |
  |----------------|--------------------|
  |                |煤炭、石油、五金、土畜产、信托等商   |
  |                |业单位。                |
  |  2.公共饮食企业      |                    |
  |  3.物资供销企业      | 物资供销公司、采购站、供应站(门市  |
  |                |部)等。                |
  |  4.仓储企业        | 粮仓、冷库、各类仓库。        |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居民服务企业|                    |
  |  和市内公共交通企业     |                    |
  |  1.房地产开发企业     | 包括对住宅、土地的经营单位,房产   |
  |                |开发公司。               |
  |  2.居民服务企业      | 旅游、旅馆、宾馆、招待所、浴池、理  |
  |                |发、洗染、照像、修理和其他居民服务   |
  |                |企业。                 |
  |  3.市内公共交通企业    | 包括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  |
  |                |轮渡、地下铁路等。           |
  |七、文化企业          | 包括电影制片厂以及市以上(不包括   |
  |                |县级市)电影发行放映单位,音、像制品  |
  |                |的生产、发行单位及其他文化企业。    |
  |八、金融、保险企业       | 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
  |九、其他企| 技术性开发企业、综合性开发企业等   |
  |                |单位。                 |
  |                |                    |
  |                |                    |
  |ⅱ、事  业          |                    |
  |一、农、林、牧、渔、水利事业  | 包括农林牧渔良种场,即“小三场”。  |
  |  1.农业事业        | 种子站,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推广站,  |
  |                |民政系统的安置农场等。         |
  |  2.林业事业        | 林场、苗圃、森林保护站等。      |
  |  3.牧业事业        | 良种繁育站、动物检疫站、兽医站、   |
  |                |配种站等。               |
  |  4.渔业事业        | 水产养殖试验站。           |
  |  5.水利、水文事业     | 从事灌溉、水库、堤坝、闸涵、江河 ? |
  ---------------------------------------
                                     续表
  ---------------------------------------
  |  类 别 名 称       |       说    明       |
  |----------------|--------------------|
  |                |治理、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  |
  |                |水文台(站)等。            |
  |二、地质普查和勘探事业     |                    |
  |  1.地质普查勘探事业    | 独立的勘探队等。           |
  |  2.地质测绘和勘查技术服务事| 地质测绘单位等           |
  |    业           |                    |
  |三、勘察、建筑设计事业     |                    |
  |  1.勘察、规划设计事业   | 勘察设计院、规划院等。        |
  |  2.建筑设计事业      | 从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   |
  |                |装等设计工作的设计院(所)。      |
  |四、交通运输事业        | 公路设施的维护单位,航道疏浚单位,  |
  |                |公路、港航监理等。           |
  |五、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和咨询服|                    |
  |  务事业           |                    |
  |  1.房地产管理事业     | 住宅、土地的管理单位。        |
  |  2.公用事业        | 包括城市园林绿化、清洁卫生、环境   |
  |                |保护、殡葬、市政工程管理和其他公用   |
  |                |设施的管理单位。            |
  |  3.咨询服务事业      | 各类咨询、信息服务单位,各种调查   |
  |                |所。                  |
  |六、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                    |
  |  1.卫生事业        | 医院、疗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   |
  |                |健站、药品检验所等。          |
  |  2.体育事业        |                    |
  |  (1)体育训练机构     | 体育运动队。             |
  |  (2)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体育馆(场)管理单位。        |
  |  (3)其他体育事业     |
  |  3.社会福利事业      | 光荣院、干部休养所、养老院、社会   |
  |                |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         |
  |  4.社会保险事业      | 各级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   |
  |七、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                    |
  |  事业            |                    |
  ---------------------------------------
                                     续表
  ---------------------------------------
  |  类 别 名 称       |       说    明       |
  |----------------|--------------------|
  |  1.教育事业        |                    |
  |  (1)高等教育事业     | 大学、学院、专科院校、研究生院(部)、|
  |                |电大、夜大、函大、职工高等学校、    |
  |                |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进修学   |
  |                |院。                  |
  |  (2)中等教育事业     |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  |
  |                |职业高中、职业学校、工读学校、成人   |
  |                |中等学校、职工业余学校。        |
  |  (3)初等、学前教育事业  | 小学校、幼儿园。           |
  |  (4)特殊教育事业     | 盲人、聋哑人、弱智人学校。#     |
  |  (5)其他教育事业     | 宗教学校等。             |
  |  2.文化艺术事业      |                    |
  |(1)新闻出版事业     | 出版社、新闻机构、报社、杂志社、   |
  |                |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图片社等。      |
  |  (2)群众文化事业     |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文化宫、  |
  |                |青年宫等。               |
  |  (3)图书、展览、文物事业 | 图书馆、展览馆、各类博物馆、文物   |
  |                |单位、烈士纪念馆(堂)等。       |
  |  (4)艺术表演团体     | 剧团、杂技团、说唱团、文工团、音   |
  |                |乐团、马戏团、舞蹈团(队)等。     |
  |  (5)宗教单位       | 宗教寺院等。             |
  |  3.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 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及转 |
  |                |播台(站)等,县以下(包括县级市)电影 |
  |                |发行放映单位。             |
  |八、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 |                    |
  |  1.科学研究事业      | 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综合科学   |
  |                |研究事业机构。             |
  |  2.综合技术服务事业    | 气象台(站),地震观测预报中心(站)、|
  |                |野外队,大地测量、计算队,地形测量   |
  |                |队,航测内外作业队、制图队和综合测   |
  |                |绘队、计量测试所(站),环境保护、监  |
  |                |测单位,电子计算中心(站),政府部门  |
  ---------------------------------------
                                     续表
  --------------------------------------
  |  类 别 名 称       |       说    明       |
  |----------------|--------------------|
  |                |的信息中心(站),产品设计单位等。   |
  |九、其他事业          | 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机构、储备   |
  |                |局系统所属仓库等事业性质的单位。    |
  |ⅲ、机  关          |                    |
  |一、国家机关          |                    |
  |  1.国家权力机关      | 各级人大机构。            |
  |  2.国家行政机关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派出机构,劳   |
  |                |改劳教单位。              |
  |  3.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 各级法院、检察院。          |
  |    关           |                    |
  |二、政党机关          |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    |
  |                |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及办事机构、   |
  |                |各级政治协商会议。           |
  |三、社会团体          |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类学术、  |
  |                |群众性团体。              |
  |四、经济管理机关        | 对所属企业进行行政性管理、不直接   |
  |                |经营企业经济活动业务的机构。      |
  ---------------------------------------
  

 
  附件三:《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的几点说明
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部、国家计划委员会
统制字[1990]304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下一条: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人事部关于暂停今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9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