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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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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
  
  现将《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制定本规定。
  
  二、三次产业划分范围如下: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985年制定的关于三次产业的划分同时废止。
  
  附件:
三次产业分类
  
  
┌────────┬──────────────────────────┐
  
  │三次产业分类类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类别名称及代码 │
  
  │├──┬──┬────────────────────┤
  
  ││门类│大类│类别名称│
  
  ├────────┼──┼──┼────────────────────┤
  
  ││A ││农、林、牧、渔业│
  
  │││01│农业│
  
  │││02│林业│
  
  │第一产业││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
  
  ││ B││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 C││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第二产业││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E││建筑业│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
  
  ││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 H││批发和零售业│
  
  │第三产业││63│批发业│
  
  │││65│零售业│
  
  ││ I││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 J││金融业│
  
  │││68│银行业│
  │││69│证券业│
  
  │││70│保险业│
  
  │││71│其他金融活动│
  
  ││ K││房地产业│
  
  │││72│房地产业│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租赁业│
  
  │││74│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环境管理业│
  
  │││81│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居民服务业│
  
  │││83│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84│教育│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85│卫生│
  
  │││86│社会保障业│
  
  │││87│社会福利业│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新闻出版业│
  
  │││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文化艺术业│
  
  │││91│体育│
  
  │││92│娱乐业│
  
  ││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93│中国共产党机关│
  
  │││94│国家机构│
  
  │││95│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 ││国际组织│
  
  │││98│国际组织│
  
  └────────┴──┴──┴────────────────────┘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
  
  现将《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制定本规定。
  
  二、三次产业划分范围如下: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985年制定的关于三次产业的划分同时废止。
  
  附件:
三次产业分类
  
  
┌────────┬──────────────────────────┐
  
  │三次产业分类类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类别名称及代码 │
  
  │├──┬──┬────────────────────┤
  
  ││门类│大类│类别名称│
  
  ├────────┼──┼──┼────────────────────┤
  
  ││A ││农、林、牧、渔业│
  
  │││01│农业│
  
  │││02│林业│
  
  │第一产业││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
  
  ││ B││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 C││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第二产业││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E││建筑业│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
  
  ││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 H││批发和零售业│
  
  │第三产业││63│批发业│
  
  │││65│零售业│
  
  ││ I││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 J││金融业│
  
  │││68│银行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
国统字[200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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