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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统计局关于征求《统计法》修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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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经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统计法》修改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统计法》修改任务,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统计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的,请直接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pengyt@stats.gov.cn。

  二、通过信件方式的,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彭永涛收,邮编:100826。

  三、在《中国信息报》上开辟讨论专栏。
  热忱欢迎各级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信息用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修改《统计法》的讨论,为修改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惯例接轨,能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统计法》做出贡献。如果您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我局将给予奖励。
国家统计局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征求《统计法》修改意见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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