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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医药行业统计制度》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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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医药行业统计制度》的通知(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药行业统计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医药行业统计制度》,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做好医药行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医药统计职责
  
  医药行业统计是医药行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医药行业统计对于制定和组织实施医药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紧急生产和调用,及时掌握医药行业运行情况,以及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和信息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强化医药统计职责,指定专人承担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医药行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要依靠相关医药协会,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做好统计工作。
  
  二、组织企业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医药行业统计制度
  
  为保证医药行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组织企业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医药行业统计制度》。任何企业不得拒报、漏报、瞒报、虚报、迟报统计数据,维护统计制度的严肃性;要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确保企业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上报,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积极推动企业通过中国医药统计网(www.yytj.org.cn)报送行业统计数据;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催报与审核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三、及时发布信息,指导企业生产经营
  
  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把握行业运行的脉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贴近企业、贴近市场、贴近实际的优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以此带动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生产和经营,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在执行《医药行业统计制度》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司医药处李宏
  
  联系电话:010-66017308,66016330(传真)
  
  邮箱地址:lihong@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医药统计报表制度
  
  (2007-2009年年报和2008-2010年定期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O八年十月

  
  目 录
  
  一、总说明
  
  二、调查表式
  
  (一)、单位基本情况2007-2009年报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医药工业2007-2009年报表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
  
  主要产品产量、出口量、生产能力
  
  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
  
  (三)、医药工业2008-2010年定期报表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
  
  (四)、医药商业2007-2009年报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基层)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
  
  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经营情况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五)、医药商业2008-2010年定期报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六)、企业(集团)2007-2009年报表
  
  企业(集团)统计年报
  
  企业(集团)调查问卷
  
  (七)、企业(集团)2008-2010定期报表
  
  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
  
  三、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三)、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限额标准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五)、主要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制剂品种目录
  
  (六)、工业企业年报表的填报说明
  
  (七)、工业企业定期报表的填报说明
  
  (八)、商业企业年报表的填报说明
  
  (九)、商业企业定期报表的填报说明
  
  (十)、企业(集团)报表指标解释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医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补充,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统计调查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表式以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结合医药行业的特点对部分表式的主栏进行了调整,形成了YYB101-1、YYB306、YYB203和YYB201表,由各地负责医药统计的主管部门组织统计,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医药批发零售贸易业年报和定期报表以及医药企业(集团)年报和定期报表等不再另行制发,使用国家统计局有关表式,由填报单位在报送统计局的同时,抄报同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分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医药工业、医药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企业集团四部分。工业企业生产、财务等年报的统计范围,除非另有说明,均为辖区内全部医药工业企业,定期报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重点医药企业;批发零售贸易企业销售年报为县及县以上独立核算法人企业及活动单位,财务年报、销售情况月报为限额以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为重点企业。
  
  (五)报表主要修改内容:
  
  (1)增加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201表)。
  
  (2)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由季报改为月报。
  
  (3)在主要产品产量、出口量、生产能力(YYB306表)中增加销售量、销售额两项指标。
  
  (4)在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YYB203表)中增加累计生产量指标。
  
  (5)调整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的产品目录。使用中国医药统计网直报系统的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出口量” 等实物量报表按照“产品字典”报,对没有使用中国医药统计网直报系统企业的制剂和中药产品,参见《主要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制剂品种目录》,该目录中的品种为必报品种。化学药品制剂品种取消折算要求。另外,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品种,无论是否列于目录中,均必须填报。
  
  (六)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医药行业的全部年报和定期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七)企业调查
  
  (1)医药企业集团仍执行国家统计局“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全套报表在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同时,另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按属地原则,企业统计报表归属所在地区统计。
  
  (八)汇总上报要求
  
  (1)工业年报和定期报实行超级汇总,报送分企业资料。
  
  (2)批发零售贸易业年报和定期报实行超级汇总,报送分企业资料。
  
  (3)“法人单位基本情况”(YYB101-1表)要求各法人企业重新报送本表。
  
  (九)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统一布置、解释。
  
  二、调查表式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07-2009年报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YYB101—1表
  
  制表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8号
  
  有效期至:2011年1月
  
  200年
  
    

   ┏━━━━━━━━━━━━━━━━━━━━━━━━━━━━━━━━━━━━━━━━━━━━━━━━━━━━━━━━━━━━━━━━━━━━━━━━━━━┓
    ┃00单位类别    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 ┃
    ┣━━━━━━━━━━━━━━━━━━━━━━━━━━━━━━━━━━━┳━━━━━━━━━━━━━━━━━━━━━━━━━━━━━━━━━━━━━━━┫
    ┃ 01组织机构代码 □□□□□□□□—□                 ┃0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
    ┃                                   ┃                                       ┃
    ┃ 02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地(区、市、州、盟)          ┃
    ┃  曾 用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县(区、市、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牌号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行政区划代码□□□□□□                           ┃
    ┃03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05联系方式                              ┃06行业类别                                  ┃
    ┣━━━━━━━━━━━━━━━━━━━━━━━━━━━━━━━━━━━╋━━━━━━━━━━━━━━━━━━━━━━━━━━━━━━━━━━━━━━━┫
    ┃                                   ┃ 271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                            ┃
    ┃                                   ┃ 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
    ┃                                   ┃ 273 中药饮片加工制造业                           ┃
    ┃ 区  号□□□□□                         ┃                                       ┃
    ┃ 电话号码□□□□□□□□□□□                   ┃ 274中成药制造业                               ┃
    ┃ 分 机 号□□□□□□                        ┃ 276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业                          ┃
    ┃ 传真号码□□□□□□□□                      ┃ 27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业                         ┃
    ┃ 邮政编码□□□□□□                        ┃ 36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                         ┃
    ┃                                   ┃ 36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业                           ┃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3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业                          ┃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5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业                        ┃
    ┃                                   ┃                                       ┃
    ┃                                   ┃                行业代码□□□□               ┃
    ┣━━━━━━━━━━━━━━━━━━━━━━━━━━━━━━━━━━━┻━━━━━━━━━━━━━━━━━━━━━━━━━━━━━━━━━━━━━━━┫
    ┃07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 3地(市), 4县(市)                  ┃

  ┣━━━━━━━━━━━━━━━━━━━━━━━━━━━━━━━━━━━━━━━━━━━━━━━━━━━━━━━━━━━━━━━━━━━━━━━━━━━┫
    ┃    ┏━━━━━━━━━━━━━━━━━━━━━┳━━━━━┳━━━━━━━━━━━━━━━━━━━━━━┓                   ┃
    ┃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                   ┃
    ┃    ┣━┳━━━━━━━━━━━━━━━━━━━╋━━━━━╋━━━━━━━━━━━━━━━━━━━━━━┫                   ┃
    ┃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                   ┃
    ┃    ┣━╋━━━━━━━━━━━━━━━━━━━╋━━━━━╋━━━━━━━━━━━━━━━━━━━━━━┫                   ┃
    ┃    ┃3 ┃民政部门               ┃     ┃                      ┃                   ┃
    ┃    ┣━╋━━━━━━━━━━━━━━━━━━━╋━━━━━╋━━━━━━━━━━━━━━━━━━━━━━┫                   ┃
    ┃    ┃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                      ┃                   ┃
    ┃    ┣━╋━━━━━━━━━━━━━━━━━━━╋━━━━━╋━━━━━━━━━━━━━━━━━━━━━━┫                   ┃
    ┃    ┃9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     ┃                      ┃                   ┃
    ┃    ┗━┻━━━━━━━━━━━━━━━━━━━┻━━━━━┻━━━━━━━━━━━━━━━━━━━━━━┛                   ┃
    ┣━━━━━━━━━━━━━━━━━━━━━━━━━━━━━━━━━━━━━━━━━━━━━━━━━━┳━━━━━━━━━━┳━━━━━━━━━━━━━┫
    ┃08登记注册类型                                           ┃09控股情况     ┃10隶属关系        ┃
    ┣━━━━━━━━━━━━━━━━━━━━━━━━━━━━━━━━━━━━━━━━━━━━━━━━━━╋━━━━━━━━━━╋━━━━━━━━━━━━━┫
    ┃内资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          ┃10中央          ┃
    ┃ 110国有      160股份有限公司    230港澳台商独资                     ┃1国有绝对控股    ┃20省(自治区、直辖市)  ┃
    ┃ 120集体      171私营独资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0地(区、市、州、盟)  ┃
    ┃ 130股份合作    172私营合伙     外商投资                         ┃2国有相对控股    ┃50县(区、市、旗)    ┃
    ┃ 141国有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10中外合资经营                     ┃          ┃61街道          ┃
    ┃ 142集体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320中外合作经营                     ┃9其他        ┃62镇           ┃
    ┃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90其他        330外资企业                       ┃          ┃63乡           ┃

  ┃ 149其他联营   港澳台商投资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71居委会         ┃
    ┃                                                  ┃          ┃72村委会         ┃
    ┃ 151国有独资公司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                      ┃        □ ┃90其他      □□   ┃
    ┣━━━━━━━━━━━━━━━━━━━━━━━┳━━━━━━━━━━━━━┳━━━━━━━━━━━━┻━━━━━━━━━━┻━━━━━━━━━━━━━┫
    ┃11开业(成立)时间              ┃12营业状态(限企业填报) ┃16产业活动单位数(限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                 ┃
    ┣━━━━━━━━━━━━━━━━━━━━━━━╋━━━━━━━━━━━━━╋━━━━━━━━━━━━━━━━━━━━━━━━━━━━━━━━━━━━━┫
    ┃                       ┃             ┃               ┏━┳━┳━┓       ┏━┳━┳━┓ ┃
    ┃                       ┃ 1营业          ┃               ┃百┃十┃个┃       ┃百┃十┃个┃ ┃
    ┃   □□□□年               ┃ 2 停业(歇业)      ┃总计(个)          ┣━╋━╋━┫5批发和零售业 ┣━╋━╋━┫ ┃
    ┃                       ┃3筹建           ┃ 1农林牧渔业         ┃ ┃ ┃ ┃6餐饮业    ┃ ┃ ┃ ┃ ┃
    ┃                       ┃             ┃               ┣━╋━╋━┫       ┣━╋━╋━┫ ┃
    ┃                       ┃             ┃               ┃ ┃ ┃ ┃7房地产业   ┃ ┃ ┃ ┃ ┃
    ┃                       ┃             ┃               ┣━╋━╋━┫       ┣━╋━╋━┫ ┃
    ┃  □□月                  ┃4当年关闭         ┃2工业             ┃ ┃ ┃ ┃7房地产业   ┃ ┃ ┃ ┃ ┃
    ┃                       ┃             ┃               ┣━╋━╋━┫       ┣━╋━╋━┫ ┃
    ┃                       ┃5当年破产         ┃3建筑业            ┃ ┃ ┃ ┃8住宿业    ┃ ┃ ┃ ┃ ┃
    ┃                       ┃             ┃               ┣━╋━╋━┫       ┣━╋━╋━┫ ┃
    ┃                       ┃9其他  □        ┃4运输邮政业          ┃ ┃ ┃ ┃9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17从业人员数                                                                                ┃
    ┃ ┏━━━━━━━━━━━━━━━━━━━━━┳━━━━━┳━━━━━━━━━━━━━━━━━━━━━━━━━━━━━━━━━━━━━━━━━━━━━━━━━━━━━━┓ ┃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总计(人)                 ┏━━━━━━━━━━━━━━━━━━━━━━━━━━━━━┫ ┃
    ┃ ┃                     ┃     ┃                        ┃  女性(人)                      ┃ ┃
    ┃ ┣━━━━━━━━━━━━━━━━━━━━━╋━━━━━╋━━━┳━━━┳━━┳━━┳━━┳━━━┳━━━╋━━━┳━━━┳━━━━━┳━━━┳━━━┳━━━┳━━━┫ ┃
    ┃ ┃  甲                  ┃  乙  ┃百万 ┃十万 ┃万 ┃千 ┃百 ┃十  ┃个  ┃百万 ┃十万 ┃万    ┃千  ┃百  ┃十  ┃个  ┃ ┃
    ┃ ┣━━━━━━━━━━━━━━━━━━━━━╋━━━━━╋━━━╋━━━╋━━╋━━╋━━╋━━━╋━━━╋━━━╋━━━╋━━━━━╋━━━╋━━━╋━━━╋━━━┫ ┃
    ┃ ┃年末从业人员合计             ┃  01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学历分: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具有大学本利学历人员         ┃  03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具有大专学历人员           ┃  04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具有高中学历人员           ┃  05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  06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按专业技术职称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07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  08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人员         ┃  09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按技术等级分:高级技师        ┃  10  ┃   ┃   ┃  ┃  ┃  ┃   ┃   ┃   ┃   ┃     ┃   ┃   ┃   ┃   ┃ ┃
    ┃ ┣━━━━━━━━━━━━━━━━━━━━━╋━━━━━╋━━━╋━━━╋━━╋━━╋━━╋━━━╋━━━╋━━━╋━━━╋━━━━━╋━━━╋━━━╋━━━╋━━━┫ ┃
    ┃ ┃  技师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级工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级工                ┃  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

  ┃                                                                                      ┃
    ┃                       ┏━━━━━━━━━━━━━━━━━━━━━━┳━━━┳━━━┳━━━┳━━━┳━━━┳━━━┳━━━┳━━━┳━━━┓   ┃
    ┃                       ┃指标名称(元)               ┃千亿 ┃百亿 ┃十亿 ┃亿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  ┃千  ┃   ┃
    ┃                       ┣━━━━━━━━━━━━━━━━━━━━━━╋━━━╋━━━╋━━━╋━━━╋━━━╋━━━╋━━━╋━━━╋━━━┫   ┃
    ┃                       ┃ 全年营业收入合计             ┃   ┃   ┃   ┃   ┃   ┃   ┃   ┃   ┃   ┃   ┃
    ┃                       ┣━━━━━━━━━━━━━━━━━━━━━━╋━━━╋━━━╋━━━╋━━━╋━━━╋━━━╋━━━╋━━━╋━━━┫   ┃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   ┃   ┃   ┃   ┃   ┃   ┃   ┃   ┃   ┃
    ┃                       ┣━━━━━━━━━━━━━━━━━━━━━━╋━━━╋━━━╋━━━╋━━━╋━━━╋━━━╋━━━╋━━━╋━━━┫   ┃
    ┃                       ┃ 资产总计                 ┃   ┃   ┃   ┃   ┃   ┃   ┃   ┃   ┃   ┃   ┃
    ┃                       ┣━━━━━━━━━━━━━━━━━━━━━━╋━━━╋━━━╋━━━╋━━━╋━━━╋━━━╋━━━╋━━━╋━━━┫   ┃
    ┃                       ┃ 利润总额                 ┃   ┃   ┃   ┃   ┃   ┃   ┃   ┃   ┃   ┃   ┃
    ┃                       ┗━━━━━━━━━━━━━━━━━━━━━━┻━━━┻━━━┻━━━┻━━━┻━━━┻━━━┻━━━┻━━━┻━━━┛   ┃
    ┃                                                                                      ┃
    ┣━━━━━━━━━━━━━━━━━━━━━━━━━━━━━━━━━━━━━━━━━━━━━━━━━━━━━━━━━━━━━━━━━━━━━━━━━━━━━━━━━━━━━━┫
    ┃19计算机使用情况                                                                              ┃
    ┃                                                                                      ┃
    ┃                                 ┏━━━━━━━━━━━━━━━━━━━━━━━━┳━━━┳━━━┳━━━┳━━━┳━━━┳━━━┓   ┃
    ┃                                 ┃指标名称(台)                 ┃十万 ┃万  ┃千  ┃百  ┃十  ┃个  ┃   ┃
    ┃                                 ┣━━━━━━━━━━━━━━━━━━━━━━━━╋━━━╋━━━╋━━━╋━━━╋━━━╋━━━┫   ┃

  ┃                                 ┃期末在用计算机数                ┃   ┃   ┃   ┃   ┃   ┃   ┃   ┃
    ┃                                 ┣━━━━━━━━━━━━━━━━━━━━━━━━╋━━━╋━━━╋━━━╋━━━╋━━━╋━━━┫   ┃
    ┃                                 ┃ 其中:微机                  ┃   ┃   ┃   ┃   ┃   ┃   ┃   ┃
    ┃                                 ┗━━━━━━━━━━━━━━━━━━━━━━━━┻━━━┻━━━┻━━━┻━━━┻━━━┻━━━┛   ┃
    ┃                                                                                      ┃
    ┣━━━━━━━━━━━━━━━━━━━━━━━━━━━━━━━━━━━━━━━━━━━━━━━━━━━━━━━━━━━━━━━━━━━━━━━━━━━━━━━━━━━━━━┫
    ┃                                                                                      ┃
    ┃20企业集团情况           本企业是: 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成员企业                                    □   ┃
    ┃                                                                                      ┃
    ┃                                                                                      ┃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如选择2,请填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单位代码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
    ┃                                                                                      ┃
    ┃填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审表人:                审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
    ┃                                                                                      ┃

  ┗━━━━━━━━━━━━━━━━━━━━━━━━━━━━━━━━━━━━━━━━━━━━━━━━━━━━━━━━━━━━━━━━━━━━━━━━━━━━━━━━━━━━━━┛
  
  
  
  说明:1、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法人企业。
  
  2、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或电子邮件或表式报。
  
  (二)医药工业2007-2009年报表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
  
  表号:B 102 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20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本年实际
  
  去年实际
  
  甲
  
  乙
  
  丙
  
  1
  
  2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其中:新产品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其中:出口交货值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01
  
  02
  
  03
  
  04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 1. 本表为年报,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
  
  2. 表内关系:01>02,03 >04。
  
  3. 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或电子邮件或表式报。
  
  主要产品产量、出口量、生产能力
  
  表号:YYB 306表
  
  制表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8号
  
  有效期至:2011年1月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200年
  
  产 品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产量
  
  出口量
  
  销售量
  
  销售额
  
  (千元)
  
  年末生产能力
  
  甲
  
  乙
  
  丙
  
  1
  
  2
  
  3
  
  4
  
  5
  
  按《医药产品字典》填报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为年报,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
  
  2.原料药须填报本企业生产的全部品种的分品种情况。
  
  3.中间体要求下列品种必须填报(共计12种):青霉素工业盐、6-APA、氨苄三水酸、7-ADCA、头孢菌素C锌盐、头孢菌素C钠盐、7-ACA、头孢唑啉酸、头孢他啶酸、头孢哌酮酸、头孢噻肟酸、头孢曲松粗盐。
  
  4.使用中国医药统计网直报系统的企业,报表按照“产品字典”填报,对没有使用中国医药统计网直报系统的企业,主要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制剂的必报品种目录,详见附录五。单品种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品种,无论是否在附录五中列出,均必须填报。
  
  5.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在填报剂型的同时必须填报主要品种的生产情况。
  
  6.化学药品制剂的剂型和品种的计量单位以最小包装单位(片剂为万片,胶囊为万粒等依次类推)报送数量;中成药剂型的计量单位一律为“吨“,品种的计量单位以最小包装单位(丸剂为万丸,胶囊为万粒等依次类推)报送数量。所有品种均不得以“万盒”为计量单位。
  
  7. 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仅填剂型能力,不填产品能力。医疗器械产品免报能力。
  
  8.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或电子邮件或表式报。
  
  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表号:B 103 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单位名称: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单位代码:□□□□□□□□-□200年有效期至:2009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一、年初存货
  
  千元
  
  01
  
  财产保险费
  
  千元
  
  37
  
  二、年末资产负债
  
  ─
  
  ─
  
  ─
  
  差旅费
  
  千元
  
  38
  
  流动资产合计
  
  千元
  
  02
  
  工会经费
  
  千元
  
  39
  
  其中:短期投资
  
  千元
  
  03
  
  ─
  
  办公费
  
  千元
  
  40
  
  应收帐款
  
  千元
  
  04
  
  职工教育费
  
  千元
  
  41
  
  存货
  
  千元
  
  05
  
  排污费
  
  千元
  
  42
  
  其中:产成品
  
  千元
  
  06
  
  财务费用
  
  千元
  
  43
  
  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
  
  千元
  
  07
  
  其中:利息支出
  
  千元
  
  44
  
  长期投资
  
  千元
  
  08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千元
  
  45
  
  固定资产合计
  
  千元
  
  09
  
  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千元
  
  46
  
  固定资产原价
  
  千元
  
  10
  
  补贴收入
  
  千元
  
  47
  
  其中:生产经营用
  
  千元
  
  11
  
  营业外收入
  
  千元
  
  48
  
  累计折旧
  
  千元
  
  12
  
  营业外支出
  
  千元
  
  49
  
  其中:本年折旧
  
  千元
  
  13
  
  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千元
  
  50
  
  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
  
  千元
  
  14
  
  应交所得税
  
  千元
  
  51
  
  无形资产
  
  千元
  
  15
  
  研究开发费
  
  千元
  
  52
  
  资产总计
  
  千元
  
  16
  
  广告费
  
  千元
  
  53
  
  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17
  
  劳动、待业保险费
  
  千元
  
  54
  
  其中:应付帐款
  
  千元
  
  18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千元
  
  55
  
  长期负债合计
  
  千元
  
  19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千元
  
  56
  
  负债合计
  
  千元
  
  20
  
  四、工资、福利费、增值税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千元
  21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57
  
  其中:实收资本
  
  千元
  
  22
  
  其中: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
  
  千元
  
  58
  
  国家资本
  
  千元
  
  23
  
  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59
  
  集体资本
  
  千元
  
  24
  
  其中: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
  
  千元
  
  60
  
  法人资本
  
  千元
  
  25
  
  本年应交增值税
  
  千元
  
  61
  
  个人资本
  
  千元
  
  26
  
  本年进项税额
  
  千元
  
  62
  
  港澳台资本
  
  千元
  
  27
  
  本年销项税额
  
  千元
  
  63
  
  外商资本
  
  千元
  
  28
  
  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千元
  
  64
  
  三、损益及分配
  
  ─
  
  ─
  
  ─
  
  其中: 直接材料
  
  千元
  
  65
  
  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29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千元
  
  66
  
  主营业务成本
  
  千元
  
  30
  
  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千元
  
  6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千元
  
  31
  
  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千元
  
  68
  
  其他业务收入
  
  千元
  
  32
  
  五、现金流量
  
  ─
  
  ─
  
  ─
  
  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千元
  
  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千元
  
  69
  
  营业费用
  
  千元
  
  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千元
  
  70
  
  管理费用
  
  千元
  
  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千元
  
  71
  
  其中:税金
  
  千元
  
  36
  
  六、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人
  
  72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为年报,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
  
  2、表内关系: 02≥03+04+05, 05≥06, 10&≥11, 10≥12, 12≥13, 16≥02+08+09+14, 17≥18, 20≥17+19, 21=16-20,
  
  22=23+24+25+26+27+28, 35>36+37+38+39+40+41+42, 当利润总额大于0时,50>51, 57≥58, 59≥60,
  
  64=65+66+67+68, 允许“21、33、43、44、45、46、50、61、69、70、71”小于0,并用“-”表示。
  
  3、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或电子邮件或表式报。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表号:P201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200年  
    

  
   ┏━━━━━━━━┳━━━━━━┳━━━┳━━━━━┳━━━━━━━━━━┳━━━━━━━━━━━━━━━━━━━━━━━━━┳━━━━┳━━━━┳━━━━━━━┓
    ┃        ┃      ┃   ┃     ┃ 本年购进量    ┃  本年消费量                  ┃    ┃    ┃       ┃
    ┃        ┃      ┃   ┃     ┣━━━━┳━━━━━╋━━━━┳━━━━━━━━━┳━━━━┳━━━━━┫    ┃    ┃       ┃
    ┃        ┃ 计量   ┃ 代 ┃ 年初  ┃    ┃     ┃    ┃1.工业      ┃2.非工 ┃合计中: ┃期末  ┃采用折 ┃参考折    ┃
    ┃ 能源名称   ┃      ┃   ┃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   ┃ 码 ┃ 库存量 ┃实物量 ┃     ┃ 合计 ┃生产  ┃用 于 ┃业生产消┃运输工  ┃库存量 ┃标系数 ┃标系数    ┃
    ┃        ┃      ┃   ┃     ┃    ┃ (千元) ┃    ┃    ┃    ┃    ┃     ┃    ┃    ┃       ┃
    ┃        ┃      ┃   ┃     ┃    ┃     ┃    ┃消 费 ┃原材料 ┃ 费  ┃具消费  ┃    ┃    ┃       ┃
    ┣━━━━━━━━╋━━━━━━╋━━━╋━━━━━╋━━━━╋━━━━━╋━━━━╋━━━━╋━━━━╋━━━━╋━━━━━╋━━━━╋━━━━╋━━━━━━━┫
    ┃  甲     ┃ 乙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丁    ┃

  ┣━━━━━━━━╋━━━━━━╋━━━╋━━━━━╋━━━━╋━━━━━╋━━━━╋━━━━╋━━━━╋━━━━╋━━━━━╋━━━━╋━━━━╋━━━━━━━┫
    ┃原煤      ┃ 吨    ┃ 01 ┃     ┃    ┃     ┃    ┃    ┃    ┃    ┃     ┃    ┃    ┃ 0.7143   ┃
    ┣━━━━━━━━╋━━━━━━╋━━━╋━━━━━╋━━━━╋━━━━━╋━━━━╋━━━━╋━━━━╋━━━━╋━━━━━╋━━━━╋━━━━╋━━━━━━━┫
    ┃洗精煤     ┃ 吨    ┃ 02 ┃     ┃    ┃     ┃    ┃    ┃    ┃    ┃     ┃    ┃    ┃  0.9   ┃
    ┣━━━━━━━━╋━━━━━━╋━━━╋━━━━━╋━━━━╋━━━━━╋━━━━╋━━━━╋━━━━╋━━━━╋━━━━━╋━━━━╋━━━━╋━━━━━━━┫
    ┃其他洗煤    ┃ 吨    ┃ 03 ┃     ┃    ┃     ┃    ┃    ┃    ┃    ┃     ┃    ┃    ┃ 0.2—0.7 ┃
    ┣━━━━━━━━╋━━━━━━╋━━━╋━━━━━╋━━━━╋━━━━━╋━━━━╋━━━━╋━━━━╋━━━━╋━━━━━╋━━━━╋━━━━╋━━━━━━━┫
    ┃煤制品     ┃ 吨    ┃ 04 ┃     ┃    ┃     ┃    ┃    ┃    ┃    ┃     ┃    ┃    ┃ 0.5—0.7 ┃
    ┣━━━━━━━━╋━━━━━━╋━━━╋━━━━━╋━━━━╋━━━━━╋━━━━╋━━━━╋━━━━╋━━━━╋━━━━━╋━━━━╋━━━━╋━━━━━━━┫
    ┃ 型煤     ┃ 吨    ┃ 05 ┃     ┃    ┃     ┃    ┃    ┃    ┃    ┃     ┃    ┃    ┃ 0.5—0.7 ┃
    ┣━━━━━━━━╋━━━━━━╋━━━╋━━━━━╋━━━━╋━━━━━╋━━━━╋━━━━╋━━━━╋━━━━╋━━━━━╋━━━━╋━━━━╋━━━━━━━┫
    ┃ 水煤浆    ┃ 吨    ┃ 06 ┃     ┃    ┃     ┃    ┃    ┃    ┃    ┃     ┃    ┃    ┃  0.714  ┃
    ┣━━━━━━━━╋━━━━━━╋━━━╋━━━━━╋━━━━╋━━━━━╋━━━━╋━━━━╋━━━━╋━━━━╋━━━━━╋━━━━╋━━━━╋━━━━━━━┫
    ┃  煤粉    ┃ 吨    ┃ 07 ┃     ┃    ┃     ┃    ┃    ┃    ┃    ┃     ┃    ┃    ┃ 0.7143   ┃
    ┣━━━━━━━━╋━━━━━━╋━━━╋━━━━━╋━━━━╋━━━━━╋━━━━╋━━━━╋━━━━╋━━━━╋━━━━━╋━━━━╋━━━━╋━━━━━━━┫
    ┃焦炭      ┃ 吨    ┃ 08 ┃     ┃    ┃     ┃    ┃    ┃    ┃    ┃ —   ┃    ┃    ┃ 0.9714   ┃
    ┣━━━━━━━━╋━━━━━━╋━━━╋━━━━━╋━━━━╋━━━━━╋━━━━╋━━━━╋━━━━╋━━━━╋━━━━━╋━━━━╋━━━━╋━━━━━━━┫
    ┃其他焦化产品  ┃ 吨    ┃ 09 ┃     ┃    ┃     ┃    ┃    ┃    ┃    ┃ —   ┃    ┃    ┃  1.1—1.5┃
    ┣━━━━━━━━╋━━━━━━╋━━━╋━━━━━╋━━━━╋━━━━━╋━━━━╋━━━━╋━━━━╋━━━━╋━━━━━╋━━━━╋━━━━╋━━━━━━━┫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 10 ┃ —   ┃    ┃     ┃    ┃    ┃    ┃    ┃ —   ┃ —  ┃    ┃5.714—6.143┃

  ┣━━━━━━━━╋━━━━━━╋━━━╋━━━━━╋━━━━╋━━━━━╋━━━━╋━━━━╋━━━━╋━━━━╋━━━━━╋━━━━╋━━━━╋━━━━━━━┫
    ┃ 高炉煤气   ┃ 万立方米 ┃11  ┃ —   ┃    ┃     ┃    ┃    ┃    ┃    ┃ —   ┃ —  ┃    ┃  1.286  ┃
    ┣━━━━━━━━╋━━━━━━╋━━━╋━━━━━╋━━━━╋━━━━━╋━━━━╋━━━━╋━━━━╋━━━━╋━━━━━╋━━━━╋━━━━╋━━━━━━━┫
    ┃其他煤气    ┃万立方米  ┃ 12 ┃ —   ┃    ┃     ┃    ┃    ┃    ┃    ┃ —   ┃ —  ┃    ┃ 1.7—12.1 ┃
    ┣━━━━━━━━╋━━━━━━╋━━━╋━━━━━╋━━━━╋━━━━━╋━━━━╋━━━━╋━━━━╋━━━━╋━━━━━╋━━━━╋━━━━╋━━━━━━━┫
    ┃天然气     ┃万立方米  ┃ 13 ┃ —   ┃    ┃     ┃    ┃    ┃    ┃    ┃     ┃ —  ┃    ┃ 11—13.3  ┃
    ┣━━━━━━━━╋━━━━━━╋━━━╋━━━━━╋━━━━╋━━━━━╋━━━━╋━━━━╋━━━━╋━━━━╋━━━━━╋━━━━╋━━━━╋━━━━━━━┫
    ┃液化天然气   ┃ 吨    ┃ 14 ┃     ┃    ┃     ┃    ┃    ┃    ┃    ┃     ┃    ┃    ┃ 1.7572   ┃
    ┣━━━━━━━━╋━━━━━━╋━━━╋━━━━━╋━━━━╋━━━━━╋━━━━╋━━━━╋━━━━╋━━━━╋━━━━━╋━━━━╋━━━━╋━━━━━━━┫
    ┃原油      ┃ 吨    ┃ 15 ┃     ┃    ┃     ┃    ┃    ┃    ┃    ┃ —   ┃    ┃    ┃ 1.4286   ┃
    ┣━━━━━━━━╋━━━━━━╋━━━╋━━━━━╋━━━━╋━━━━━╋━━━━╋━━━━╋━━━━╋━━━━╋━━━━━╋━━━━╋━━━━╋━━━━━━━┫
    ┃汽油      ┃ 吨    ┃ 16 ┃     ┃    ┃     ┃    ┃    ┃    ┃    ┃     ┃    ┃    ┃ 1.4714   ┃
    ┣━━━━━━━━╋━━━━━━╋━━━╋━━━━━╋━━━━╋━━━━━╋━━━━╋━━━━╋━━━━╋━━━━╋━━━━━╋━━━━╋━━━━╋━━━━━━━┫
    ┃煤油      ┃ 吨    ┃ 17 ┃     ┃    ┃     ┃    ┃    ┃    ┃    ┃     ┃    ┃    ┃ 1.4714   ┃
    ┣━━━━━━━━╋━━━━━━╋━━━╋━━━━━╋━━━━╋━━━━━╋━━━━╋━━━━╋━━━━╋━━━━╋━━━━━╋━━━━╋━━━━╋━━━━━━━┫
    ┃柴油      ┃ 吨    ┃ 18 ┃     ┃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医药行业统计制度》的通知(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药行业统计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医药行业统计制度》,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做好医药行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医药统计职责
  
  医药行业统计是医药行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医药行业统计对于制定和组织实施医药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紧急生产和调用,及时掌握医药行业运行情况,以及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和信息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强化医药统计职责,指定专人承担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医药行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要依靠相关医药协会,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做好统计工作。
  
  二、组织企业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医药行业统计制度
  
  为保证医药行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组织企业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医药行业统计制度》。任何企业不得拒报、漏报、瞒报、虚报、迟报统计数据,维护统计制度的严肃性;要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确保企业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上报,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积极推动企业通过中国医药统计网(www.yytj.org.cn)报送行业统计数据;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催报与审核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三、及时发布信息,指导企业生产经营
  
  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把握行业运行的脉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贴近企业、贴近市场、贴近实际的优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以此带动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生产和经营,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在执行《医药行业统计制度》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司医药处李宏
  
  联系电话:010-66017308,66016330(传真)
  
  邮箱地址:lihong@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医药统计报表制度
  
  (2007-2009年年报和2008-2010年定期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O八年十月

  
  目 录
  
  一、总说明
  
  二、调查表式
  
  (一)、单位基本情况2007-2009年报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医药工业2007-2009年报表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
  
  主要产品产量、出口量、生产能力
  
  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
  
  (三)、医药工业2008-2010年定期报表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
  
  (四)、医药商业2007-2009年报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基层)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
  
  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经营情况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五)、医药商业2008-2010年定期报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六)、企业(集团)2007-2009年报表
  
  企业(集团)统计年报
  
  企业(集团)调查问卷
  
  (七)、企业(集团)2008-2010定期报表
  
  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
  
  三、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三)、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限额标准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五)、主要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制剂品种目录
  
  (六)、工业企业年报表的填报说明
  
  (七)、工业企业定期报表的填报说明
  
  (八)、商业企业年报表的填报说明
  
  (九)、商业企业定期报表的填报说明
  
  (十)、企业(集团)报表指标解释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医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补充,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统计调查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表式以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结合医药行业的特点对部分表式的主栏进行了调整,形成了YYB101-1、YYB306、YYB203和YYB201表,由各地负责医药统计的主管部门组织统计,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医药行业统计制度》的通知(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厅消费[200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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