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根据《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中编办字(2001)6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设置情况通知如下: 一、综合司 二、国际收支司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五、管理检查司 六、储备管理司 七、人事司(内审司) 八、机关党委 九、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十、信息中心 十一、机关服务中心 十二、《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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