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物价局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商品价格问题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物价局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商品价格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汇率调整后有关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央外汇计划内进口的粮食、化肥、农药中间体、磷矿石、木浆、烷基苯、五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商品,仍比照国产同类商品作价。外贸拨交价格的调整要经过国家物价局审批。汇率调整后增加的进口亏损,继续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二、已实行外贸代理作价的进口商品,外贸部门仍按代理作价。代理手续费仍保持现有水平,不得提高。需要调整进口手续费率,改变代理手续费构成或在手续费外另加收费用的,要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物价局审批。进口商品物资部门的国内供应价格,凡国家定价商品不经批准不得涨价;凡有最高统一限价的,如代理价低于最高统一限价,执行代理价;代理价高于最高统一限价的,流通环节要打紧费用,缩小经营费率,原则上要执行最高统一限价;确实过不去,又是必须进口的,要按国家物价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发出的[1989]价重字195号通知规定审批。
  
  三、由于汇率调整,进口原材料国内供应价提高后,生产企业要努力消化,凡有利润的产品,一律不得涨价;必须调整产品价格的,要严格按照物价管理权限报批;各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上调,继续报国务院特批;对已经放开的商品价格中,各级物价部门规定提价之前要申报的,要严格按规定申报。
  
  四、出口商品国内收购价格要严格按照与内销商品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原则作价。国家管理价格的商品,不得越权任意加价或变相涨价。出口紧俏商品国家有最高收购限价的要坚决执行。加强对出口商品收购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规的要按国家物价局(1988)价检字218号《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查处。
  
  五、友谊商店、外轮供应公司、各涉外饭店的商场等销售的商品价格,凡收取外汇券的,按各种商品价格分工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按低于这次汇率调整幅度适当提高。
  
  六、关于民航国内航线外国人票价、旅游服务费、涉外饭店房费、餐费以及寄售烟的价格将另作规定。
  
  
国家物价局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商品价格问题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已变更)
[1989]价涉字第93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使用进出口报送单联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增加购付汇联的通知》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1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