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物价局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商品价格问题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物价局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商品价格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汇率调整后有关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央外汇计划内进口的粮食、化肥、农药中间体、磷矿石、木浆、烷基苯、五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商品,仍比照国产同类商品作价。外贸拨交价格的调整要经过国家物价局审批。汇率调整后增加的进口亏损,继续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二、已实行外贸代理作价的进口商品,外贸部门仍按代理作价。代理手续费仍保持现有水平,不得提高。需要调整进口手续费率,改变代理手续费构成或在手续费外另加收费用的,要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物价局审批。进口商品物资部门的国内供应价格,凡国家定价商品不经批准不得涨价;凡有最高统一限价的,如代理价低于最高统一限价,执行代理价;代理价高于最高统一限价的,流通环节要打紧费用,缩小经营费率,原则上要执行最高统一限价;确实过不去,又是必须进口的,要按国家物价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发出的[1989]价重字195号通知规定审批。
  
  三、由于汇率调整,进口原材料国内供应价提高后,生产企业要努力消化,凡有利润的产品,一律不得涨价;必须调整产品价格的,要严格按照物价管理权限报批;各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上调,继续报国务院特批;对已经放开的商品价格中,各级物价部门规定提价之前要申报的,要严格按规定申报。
  
  四、出口商品国内收购价格要严格按照与内销商品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原则作价。国家管理价格的商品,不得越权任意加价或变相涨价。出口紧俏商品国家有最高收购限价的要坚决执行。加强对出口商品收购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规的要按国家物价局(1988)价检字218号《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查处。
  
  五、友谊商店、外轮供应公司、各涉外饭店的商场等销售的商品价格,凡收取外汇券的,按各种商品价格分工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按低于这次汇率调整幅度适当提高。
  
  六、关于民航国内航线外国人票价、旅游服务费、涉外饭店房费、餐费以及寄售烟的价格将另作规定。
  
  
国家物价局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商品价格问题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已变更)
[1989]价涉字第93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使用进出口报送单联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增加购付汇联的通知》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1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