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关于印发药品价格整改的工作安排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国家计划委员会、 卫生部、 国有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1996-12-24

执行日期:1996-12-24

生效日期:1900-1-1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深化药品价格改革、整顿药品价格秩序的精神,现将落实《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准备阶段(1996年12月至1997年3月)

  (一)组织落实。为加强对药品价格整改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贸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药品价格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负责召集和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成立物价部门召集的并有卫生、医药、工商、商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药品价格整改领导小组。各地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层层抓落实。

  (二)学习贯彻。各地要抓紧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深化药品价格改革的批示精神,及时转发国家计委《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国家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和放开价格的药品目录。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省管价格的药品目录。各地要组织各级物价干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真正吃透精神。直接负责药价的管理人员,要熟悉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核定价格。

  (三)调查摸底。各地要抓紧对国家管理价格的药品的生产、经营、价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提出调整意见,报告国家计委、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贸部。具体调查事宜由国家计委另行部署。

  (四)培训干部。为使各级物价干部和各企业、各医疗单位的物价人员都能做到人人明白《办法》的各条规定,人人都能掌握并按各类药品作价办法进行操作,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物价干部和各企业、各医疗单位的物价人员进行培训。

  二、整改阶段(1997年3月至6月)

  (一)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以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审查药品价格和自查自纠为内容的电话会议。

  (二)全面审价。按《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各类药品的作价办法的规定,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中央管理的药品价格进行审价。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对所管药品进行审价。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负责按照药品作价办法对本单位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全面进行对照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价格要及时纠正。

  各地在执行《办法》过程中,改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作价办法,要与相应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增设诊疗费同步实施。

  (三)完善制度。在全面审价的基础上,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药品价格管理规章制度,如物价台帐制度、明码标价制度、报送药品价格资料制度、价格信息制度、审价制度等。

  (四)重点指导。国家计委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开展审价和检查复核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工作的经验。

  各地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审价小组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要重点给以指导复核。指导复核面不得低于30%。

  (五)各地阶段性总结于五月底前报告国家计委。

  三、检查验收阶段(1997年6月至11月)

  在企业、单位自查和物价部门审价的基础上,国家计委会同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贸部,组织对从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具体工作由国家计委负责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必要时,开展省际间的交叉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价格违法问题,依据价格法规及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予以严肃处理,对性质特别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将检查总结上报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药品价格整改的工作安排
国家计划委员会、 卫生部、 国有中医药管理局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关于云雀GHK7060A型轿车出厂价格的批复   下一条: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的办法》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