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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交通部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发布日期:2006-4-17 执行日期:2006-4-17 生效日期:1900-1-1 一、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简介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与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合署办公,以下简称中心)是交通部机关直属正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并开展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招聘范围 交通部机关各单位和交通系统在京单位以及社会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45岁以下,有北京市户口,处室负责人岗位可以不受年龄和户口的限制; (四)符合下款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及任职条件 (一)综合处 1、负责人(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1人 岗位职责:主持综合处的工作。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 (3)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熟悉交通行业情况。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管理和文字能力。 (6)担任过处长或副处长领导职务。 2、会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2)同时承担综合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具体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财务、经济、会计及相关专业。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3)熟练操作计算机并使用办公软件和会计电算化类财务管理软件。 (4)掌握财务会计业务知识。掌握财税方面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具备建立整套规范财务体系的能力,有较强的内部资金运作控制和调配管理以及财务分析能力。 3、出纳1人 岗位职责: (1)财务出纳等工作。 (2)同时承担综合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具体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或相近专业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3)熟练操作计算机并使用办公软件和会计电算化类财务管理软件。 (4)掌握财务会计业务知识。 (二)职业资格管理处 1、负责人(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1人 岗位职责:主持职业资格管理处的工作。 任职条件: (1)交通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交通类专业高级职称。 (2)10年以上工作经历。 (3)熟悉交通行业情况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 (5)担任过处长或副处长领导职务。 2、公路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员1人 岗位职责:承担公路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汽车运用、公路运输及道路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3)熟悉交通行业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者可放宽条件。 3、水运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员1人 岗位职责:承担水运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水运管理及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3)熟悉交通行业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者可放宽条件。 (三)技能鉴定管理处 1、负责人(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1人 岗位职责:主持技能鉴定管理处的工作。 任职条件: (1)交通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交通类专业高级职称。 (2)10年以上工作经历。 (3)熟悉交通行业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 (5)担任过处长或副处长领导职务。 2、公路专业技能鉴定管理员1人 岗位职责:承担公路专业技能鉴定管理的具体工作。 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汽车运用、公路运输及道路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3)熟悉交通行业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者可放宽条件。 3、水运专业技能鉴定管理员1人 岗位职责:承担水运专业技能鉴定管理的具体工作。 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水运管理及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3)熟悉交通行业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者可放宽条件。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处室负责人占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其他人员社会化管理。工资待遇与部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持平。 六、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后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交到部机关1023房间,由中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考核:由部内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 (三)录用: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体检。 (五)公示招聘结果。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刘 鹏,联系电话:010-65293049,13501005731. 王伟群,联系电话:010-64907380.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章) 注:交通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附件:岗位报名表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交通部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