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03年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注册机构: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开展至今已近两年,根据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初始注册有效期为两年。为更好地落实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3年11~12月开始办理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期注册范围 凡2001年经建设部审批合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含第一、二批),执业年检合格,并无《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情形的人员,均应办理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 二、续期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续期注册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中价协”网站下载); 2. 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其申请表内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人持续期注册申请表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资料,到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办理续期注册手续; 4.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续期注册,并在其注册证书续期注册栏内加盖“续期注册合格”专用章及注册机构单位公章; 5.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续期注册工作结束后,将其续期注册情况汇总报送“中价协”备案; 6.“中价协”根据各注册机构报送的情况和审查结果,公布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合格与不合格名单。 三、续期注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3.本人近两年完成的三个典型业务报告封面复印件或工程造价业务报告。 四、续期注册费用及受理时间 1.续期注册费50元/人; 2.请各注册机构于2003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省级或部门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并于2004年2月15日前将《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情况统计表》、《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未通过人员情况汇总表》、汇总软盘,续期注册审查情况报告及续期注册费统一交送“中价协”。 五、其它内容 户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工行百万庄分理处 帐号:020000140901443598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1号 邮政编码:100831 附件: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 ┃ 姓 名││性别││ 照 ┃ ┃││││┃ ┃││││ 片 ┃ ┠────────┼──────┼────┼─────────────┤┃ ┃ 注册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 ┃年检│ 第一年 ││继续教育│ 第一年 ││┃ ┃│││ 情况 │││┃ ┠────────┼────┼─┼────┼────────┼────┤┃ ┃情况│ 第二年 │││ 第二年 ││┃ ┠────────┼────┴─┴────┼────────┼────┤┃ ┃ 初始注册 ││注册单位││┃ ┃ 单位名称 ││类别││┃ ┠────────┼───────────┼────────┴─┬──┴──────┨ ┃现注册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资质证书编号│┃ ┠────────┼───────────┼────────┬─┴─────────┨ ┃现存档单位││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从事工│ 起止 │ 工程项目名称 │ 总造价 │负责工作内容│委托单位┃ ┃程造价│ 时间 ││││┃ ┃工作主│││││┃ ┃要业绩│││││┃ ┠───┼────┼───────────┼────────┼──────┼────┨ ┃│││││┃ ┠───┼────┼───────────┼────────┼──────┼────┨ ┃│││││┃ ┠───┼────┼───────────┼────────┼──────┼────┨ ┃│││││┃ ┠───┼────┼───────────┼────────┼──────┼────┨
|
┃│││││┃ ┠───┼────┼───────────┼────────┼──────┼────┨ ┃│││││┃ ┠───┼────┼───────────┼────────┼──────┼────┨ ┃│││││┃ ┠───┼────┴───────────┴────────┴──────┴────┨ ┃ 注册 │┃ ┃ 单位 │┃ ┃ 意见 │┃ ┃│┃ ┃│┃ ┃│(公章)┃ ┃│年 月日 ┃ ┠───┼─────────────────────────────────────┨ ┃ 注册 │┃ ┃ 机构 │┃ ┃ 意见 │(公章)┃ ┃│年 月日 ┃ ┗━━━┷━━━━━━━━━━━━━━━━━━━━━━━━━━━━━━━━━━━━━┛ 注:1. 年检及继续教育情况,合格填写“√”、不合格填写“×”; 2.注册单位类别填写:1)中介(造价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事务所);2)兼营(兼营造价咨询业务);3)其它单 位。 3.提供业绩报告或论文的,将其名称填写在工程项目名称栏内; 4.单位类别、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及通讯地址均填写为现任职单位的。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03年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注册机构: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开展至今已近两年,根据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初始注册有效期为两年。为更好地落实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3年11~12月开始办理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期注册范围 凡2001年经建设部审批合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含第一、二批),执业年检合格,并无《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情形的人员,均应办理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 二、续期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续期注册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中价协”网站下载); 2. 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其申请表内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人持续期注册申请表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资料,到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办理续期注册手续; 4.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续期注册,并在其注册证书续期注册栏内加盖“续期注册合格”专用章及注册机构单位公章; 5.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续期注册工作结束后,将其续期注册情况汇总报送“中价协”备案; 6.“中价协”根据各注册机构报送的情况和审查结果,公布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合格与不合格名单。 三、续期注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3.本人近两年完成的三个典型业务报告封面复印件或工程造价业务报告。 四、续期注册费用及受理时间 1.续期注册费50元/人; 2.请各注册机构于2003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省级或部门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并于2004年2月15日前将《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情况统计表》、《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未通过人员情况汇总表》、汇总软盘,续期注册审查情况报告及续期注册费统一交送“中价协”。 五、其它内容 户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工行百万庄分理处 帐号:020000140901443598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1号 邮政编码:100831 附件: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 ┃ 姓 名││性别││ 照 ┃ ┃││││┃ ┃││││ 片 ┃ ┠────────┼──────┼────┼─────────────┤┃ ┃ 注册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 ┃年检│ 第一年 ││继续教育│ 第一年 ││┃ ┃│││ 情况 │││┃ ┠────────┼────┼─┼────┼────────┼────┤┃ ┃情况│ 第二年 │││ 第二年 ││┃ ┠────────┼────┴─┴────┼────────┼────┤┃ ┃ 初始注册 ││注册单位││┃ ┃ 单位名称 ││类别││┃ ┠────────┼───────────┼────────┴─┬──┴──────┨ ┃现注册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资质证书编号│┃ ┠────────┼───────────┼────────┬─┴─────────┨ ┃现存档单位││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从事工│ 起止 │ 工程项目名称 │ 总造价 │负责工作内容│委托单位┃ ┃程造价│ 时间 ││││┃ ┃工作主│││││┃ ┃要业绩│││││┃ ┠───┼────┼───────────┼────────┼──────┼────┨ ┃│││││┃ ┠───┼────┼───────────┼────────┼──────┼────┨ ┃│││││┃ ┠───┼────┼───────────┼────────┼──────┼────┨ ┃│││││┃ ┠───┼────┼───────────┼────────┼──────┼────┨
|